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2022-07-12   来源:节日手抄报内容

篇一: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2017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下面是由编辑整理的2017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帮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2514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23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总资产5.6亿元。现有教职工667人,专任教师325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60人,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58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10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4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面向食品、轻纺、石油、煤化工、机电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开设专业58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自治区特色专业6个。建有132个实验实训室和23个实训车间。建有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支持的食品生物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工电子及自动化等13个实训基地。目前,在校生1.5万人。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

  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

  第八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条 执行梯度志愿投档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且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专业无外语/汉语成绩限制;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当地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在录取过程中参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41号令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往届之分。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时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学院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身份信息复核。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费3300元/生·年;《会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0000元/生·年;民语言考生一年预科期间免学费,住宿费给予补助;住宿费实行:600、800、1000元/生·年三个标准。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十八条 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金,分别有: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5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四等1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帮助和鼓励贫困学生、品学兼优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习、表彰先进。

  同时,应征入伍的学生和到基层就业的学生享受返还学费的资助政策。配合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十九条 学院坚持以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建设发展为宗旨、以毕业生就业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育人质量不断提高。与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上海大众(新疆)分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股份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公司、新疆天业集团、神华集团、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泰丝路投资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与新疆宜化等大型企业创办“宜化学院”、“天润学院”等12个合作学院。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近4000人,就业率名列自治区高校前列。

  第二十条 学院每年10%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层次学习,毕业成绩合格者,可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第七章 招生专业

  第二十三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学院将通过校园网进行公布,网址: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991-6850027(兼传真) 、6850034、6866793(就业) 、6860800(民语言)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

  邮政编码:830021 邮箱:xjqg_ddzs@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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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2017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


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一本分数线 二本分数线 三本分数线 文科分数线 理科分数线 专科分数线

  大本领人平素不独特异处;下联:有学识者终生难有满足时。2017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高考频道为您提供2017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2017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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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查询官网:

  2017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湖北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2017年各省高考分数线预测汇总及2017年高考分数线,让自己的心里有个数,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历年浮动应该不会太大的。

  分数线和成绩都公布之后,就是志愿填报的时间了,6月下旬广大考生可以登录2017年湖北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入口 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不知道填的同学可以参考本网站为您提供的2017年湖北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高考频道提醒考生考后关注:


2017年湖北高考分数线公布情况
一本 二本 三本 专科 艺术 美术 体育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现位于湖北省,是一所工科性质的高职专科院校。拥有国家重点科研项目0个,院士0人,博士点0个,硕士点0个。如需联系该校,请拨打电话: 027-87866040 87871803,或者直接联系:湖北省武汉市洪山石牌岭东2路5号

  该校网址: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创办于1956年,前身隶属于原国家食品工业部,1972年更名为“湖北省轻工业学校”,隶属于湖北省一轻工业局; 1987年与原联邦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引进联邦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1996年经教育部批准试办五年制高职;2001年4月, 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湖北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2004年划转到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管理。学院占地面积163.4亩,其中马房山校区153.1亩,卓刀泉校区10.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1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亿元(不计土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00多万元,用于教学计算机650台,多媒体教室23间,座位数2552个,图书馆藏书38.8万册(含电子图书)。现有在职教职工398人,其中教师220人,专任教师195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65人,双师素质教师94人。在校生规模为6400多人。学院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坚持“特色鲜明、质量优良、规模适度、就业畅通”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尚能、励志、创新”的校训,着力强化学生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独立能力和综合能力,努力造就专业有特长、就业有优势、提高有基础、创业有能力、发展有空间的高素质技能性人才,人才培养工作良好,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组织全国200多所高职院校的领导、专家于2007年1月19日来我院考察,对我院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取得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学院拥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啤酒实训中心”,设施、设备完备的“机电实训中心”、“生物技术实训中心”、“建筑装饰实训中心”,拥有设施齐备的实验室、检测室80多个,在全国建有160多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开设有啤酒酿造、生物技术应用、现代造纸技术、机电一体化、液压气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电子仪器与测理技术、质量检验与测量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市场营销、广告设计与制作、建筑装饰等21多个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院是湖北省最早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高校之一,是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是全国啤酒检测中心及啤酒酿造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还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特种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学院已成为我国啤酒行业对外交流的窗口、湖北省中外合作办学的样板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典范。学院2008年荣获中共湖北省委表彰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2005-2008年连续获得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授予的“省级平安校园”称号;2008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篇三: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普通高职招生章程已公布

  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普通高职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普通高职招生章程已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32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800亩,是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天津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经济管理、艺术工程4个二级学院,31个专业。与天津工业大学在机械工程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开展联合培养技术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在市场营销专业上开展合作。学院现有教职工近500名,高职在校生8000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且赢得了用人单位的赞誉。

  学院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菲尼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制造公司、天津北车轨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联合利华等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行业组织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环境和就业岗位。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合作完成师资培训、课程引进等项目,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为学生营造了优越的学习、实践和生活环境。此外,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学生的发展。

  学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培养技能强、素质高的毕业生回报社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纪检监督电话:022-28775857。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16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及学院招生网。

  第八条 高职收费标准:1、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中新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生·年;2、住宿费: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4人间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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