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路政收费标准
篇一:粤交路【1998】38号
公路路政收费标准
广东 省 交 通 厅
广东 省 财 政 厅 文件 广东 省 物 价 局
粤交路[1998]38号
关于重新制订《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财政局、物价局,省公路局、省物价检查所:
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的具体标准,由省公路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规定,1992年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制订的《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标准》(粤交公[1992]261号)已实施多年,由于材料价格、人工费、汽车台班费、机械使用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管理的需要,有些新的项目和标准也需列补。为了贯彻《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我们重新制订了《损坏公路路产
赔偿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处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由公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收取的路产赔偿费由公路管理部门或交由公路经营单位用于被损坏的路产修复。
二、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金额,按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和与之相对应的赔偿标准计赔。
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由公路路政和公路养护部门共同确定。如损坏路产当事人对损坏程度有异议,可向其上一级公路主管部门要求复议。
三、 因建设施工需要挖掘公路的,工程完工后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修复后,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验收。不修复的,应按本赔偿标准的相应项目标准计赔。
四、 本赔偿标准为赔偿最高限额。各市(地级市)交通、财政、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本赔偿标准内制定符合本市情况的赔偿标准。
五、 本《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粤交公[1992]261号文同时停止执行。
损 坏 公 路 路 产 赔 偿 标 准
外来文件清单(路产)QR
篇二:粤交路【1998】38号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篇三:粤交路【1998】38号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1998-04-17
文号:粤交路[1998]38号
关键字: 地区:
广东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订《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七日 粤交路[1998]3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财政局、物价局,省公路局、省物价检查所:
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的具体标准,由省公路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规定,1992年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制订的《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标准》(粤交公[1992]261号)已实施多年,由于材料价格、人工费、汽车台班费、机械使用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管理的需要,有些新的项目和标准也需列补。为了贯彻《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我们重新制订了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处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由公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收取的路产赔偿费由公路管理部门或交由公路经营单位用于被损坏的路产修复。
二、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金额,按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和与之相对应的赔偿标准计赔。粤交路【1998】38号。
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由公路路政和公路养护部门共同确定。如损坏路产当事人对损坏程度有异议,可向其上一级公路主管部门要求复议。
三、 因建设施工需要挖掘公路和,工程完工后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修复后,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验收。不修复的,应按本赔偿标准的相应项目标准计赔。
四、 本赔偿标准为赔偿最高限额。各市(地级市)交通、财政、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本赔偿标准内制定符合本市情况的赔偿标准。粤交路【1998】38号。
五、 本《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粤交公[1992]261号文同时停止执行。
损 坏 公 路 路 产 赔 偿 标 准
序号 赔偿项目 计量单位 赔偿费标准(元) 备注
一、标志牌
(一)三角形反光标志牌 1 1.边长130CM(高强级) 2 2.边长130CM(工程级) 3 3边长110CM(高强级) 4 4.边长110CM(工程级) 5 5.边长90CM(高强级) 6 6.边长90CM(工程级) 7 7.边长70CM(高强级) 8 8.边长70CM(工程级) (二)圆形反光标志牌 9 1.直径120CM(高强级) 10 2.直径120CM(工程级) 11 3.直径100CM(高强级) 12 4.直径100CM(工程级) 13 5.直径80CM(高强级) 14 6.直径80CM(工程级) 15 7.直径60CM(高强级) 16 8.直径60CM(工程级) (三)正(长)方形氢光标志牌 17 1.高强级 18 2.工程级
(四)正(长)方形不反光标志牌 19 1.铝板 20 2.铁板
二、标志牌支柱 21 (一)单柱式 22 (二)双柱式 (三)单悬臂式 23 1.114MM(4英寸) 24 2.140MM(5英寸) (四)双悬臂式 25 1.165MM(6英寸) 26 2.219MM 27 3.245MM 28 (五)门式(龙门架)
2120 块 1150 块 1520 块 830 块 1015 块 550 块 610 块 330 块 块 2090 块 1140 块 1450 块 790 块 930 块 505 块 520 块 280 平方米 平方米 1450 平方米 790 平方米
550
300
430 座 850 组 座 2810 座 3310 座 座 6890 座
9560 13570
视损坏程度确定
双面标志牌按同种单面标志牌的1.3倍
计算.
三、其它标志 (一)钢管反光示警桩 29 1.89MM(3英寸) 30 2.114MM(4英寸)
31 (二)水泥钢筋砼示警桩,标柱 32 (三)公路界桩 33 (四)百米桩
34 (五)里程碑(水泥砼) (六)锥形交通路标 35 1.高75CM(反光套) 36 高50CM(反光套) 37 2.高75CM(不反光) 38 高50CM(不反光) (七)轮廓标 39 1.钢筋砼柱式 40 2.玻璃钢柱式 41 3.附着式 (八)路面标线 42 1.热熔 43 2.冷涂 (九)突起路标 44 1.道钉 45 2.瓷标
四、路面、路基 46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 47 (二)沥青路面 48 (三)沙土路面 49 (四)土质路肩或边坡 50 (五)浆砌护坡、锥坡 51 (六)石渣路肩 52 (七)沥青路肩 53 (八)水泥路肩
54 (九)路基(未筑路面时适用 55 (十)顶管穿过公路
五、排水沟
56 (一)石砌边沟、截水沟 57 (二)土质边沟、截水沟
300 根 350 根 120 根 130 根 30 根 280 座 个 140 个 105 个 120 个 85 根 根 100 块 200 平方米 55 平方米 块 80 块
40 100 10
平方米 220 平方米 150 平方米 50 平方米 40 平方米 85 平方米 45 平方米 100 平方米 150 平方米 50 平方米
300
米 180 米
40
1、挖掘水泥路面
深度超过25CM的,每增加10CM,按面积增加25%计算;挖掘其他路面深度超过20CM的,每增加10CM,按面积增加
35%计算。 2、路肩与行车道一体浇制的,按相应路
面标准计。 3、顶管管径超过30CM,每增加10CM,赔偿费增加35%。
58 (三)砼预制件铺砌边沟、截水沟 59 (四)水泥钢筋奏盖板
六、挡土墙、护面墙 60 (一)水泥钢筋砼挡土墙 61 (二)干砌片石挡土墙、护面墙 62
(三)浆砌片石挡土墙、护面墙、护脚 (四)路缘石(水泥砼预制件)
七、交通安全设施 (一)波形梁护栏
64 1、单面波形钢板(长4米) 65 2、端头梁(长0.74米 66 3.立柱 67 4.防阻块 (二)坪式护栏 68 1.钢筋砼防撞护栏 69 2.石砌式护栏(示警墩) 70 3.片石砼式护栏(示警墩 (三)隔离设施 71 1.编织网
72 2.隔离栅(钢管,杆焊接式) 73 3.路栏 74 4.砖石护栏
八、桥护栏 75 (一)普通钢筋砼梁柱式护栏 76 (二)普通金属制梁柱式护栏
77 (三)普通钢筋砼柱,金属混合式护栏 78 (四)钢筋砼坏式护栏 79 (五)砖石护栏
80 (六)不锈钢护栏、豪华型护栏、其它型式护81
栏 (七)帽石
米 280 平方米
200
立方米 700 立方米 150 立方米 200 米
75
片 670 片 200 根 480 个 45 米 立方米 480 立方米 200 平方米 300 平方米 平方米 180 平方米
300 300 180
米 345 米 450 米 500 米 480 平方米 200 米
按实计算120
编织网有框架另加50元/平方米;钢支柱另计120元/根;砼柱另计80元/根。
九、公路绿化 (一)普通乔木
82 1.胸径3CM(含3CM)以下 83 2.胸径3CM-10CM 84 (二)普通人工草坪 85 (三)普通灌木
86 (四)花卉、名贵树木、名贵草皮
株 株 平方米 平方米
40 120 80 150 按实计算
乔木胸径在距地面1.3米处度量,胸径超过10CM每超1CM,增加赔偿费10%。每株最高赔偿费不超过300元。
2
十、其它公路损害 87 (一)车辆载运货物触地 88 (二)履带、铁轮车辆行驶公路
(三)车辆强行在未完工的路面或处于养生89 期的水泥路面上行驶 90 (四)填水沟 (五)污染公路
91 1.沙、石、泥土、垃圾 2.油类品、化学物品 92 (1)水泥路面 93 (2)沥青路面 94 3.其它物品
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相应路面标准的
10%-100% 按相应的路面标准
15 5 60 120 5粤交路【1998】38号。
履带、铁轮车损坏路面,按该车辆两轮迹外缘宽度乘以轮迹长度计算损坏面积。
十一、其它设施
(一)桥梁、涵洞、隧道、渡口、码头及其95
设施
(二)道班房 (三)收费站设施 (四)电杆及照明设备
按实计算
十二、其它
96 凡本表未列出的,可参照同类项目计赔;不能参照的,按实际损失计赔。损坏一个不可解体的物
体,按损坏一个最整体计赔。
广东省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篇四:粤交路【1998】38号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文件
广 东 省 物 价 局 粤 交 路 [1998] 38 号
关于重新制订《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财政局、物价局,省公路局、省物价检查所: 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的具体标准,由省公路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规定,1992年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制订的《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标准》(粤交公[1992]261号)已实施多年,由于材料价格、人工费、汽车台班费、机械使用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管理的需要,有些新的项目和标准也需列补。为了贯彻《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我们重新制订了《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由公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收取的路产赔偿费由公路管理部门或交由公路经营单位用于被损坏的路产修复。
二、损坏公路路产赔偿金额,按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和与之相对应的赔偿标准计赔。
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由公路路政和公路养护部门共同确定。如损坏路产当事人对损坏程度有异议,可向其上一级公路主管部门要求复议。
三、四建设施工需要挖掘公路的,工程完工后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修复后,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验收。不修复的,应按本赔偿标准的相应项目标准计赔。
四、本赔偿标准为赔偿最高限额。各市(地级市)交通、财政、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本赔偿标准内制定符合市情况的赔偿标准。
五、本《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粤交公[1992]261号文同时停止执行。
广东省交通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七日
损 坏 公 路 路 产 赔 偿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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