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篇一:广东省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
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适应公司运营需要,合理解决员工个人因公司业务关系所产生的市内交通费报销,明确标准,强化管理,化解矛盾,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报销标准及要求:
1、市内交通费:
1.1 市内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乘坐收费性公共交通工具(含公交车辆、地铁、等)或出租车辆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单程距离在50公里以内,且当日可以返回,无需在外住宿者。
1.2员工因公外出在市内区间办理公务首先应选择公交车辆、地铁等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出行载体,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或者不便乘坐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时,方可改乘出租车等其它交通工具。
1.3市内交通费的报销依据为有效票据,报销原则是从严审核,据实报销。确实无法提供正规票据的,必须以可证明实际发生费用的其它凭证作为报销依据,须特别注明相关情况
1.4 市内交通费实际付款金额如果小于票据载明金额时,则应在该票据显著位置注明实际付款金额,财务管理部门按实付金额据实报销。
1.5 市内交通费应在事发后一个月内完成报销,最长不得超过45天,当年度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必须在次年1月10日前完成报销,否则,一律以自愿放弃报销对待。
1.6在公司车辆无法调配的情况下,私车公用的车辆,应在外出时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报批,说明私车公用的情况,若未经过任何报批程序,私自外出,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2、市内交通费报销流程及票据报销要求
2.1报销流程
经手人(乘车人)——上属部门主管审核签字——主管经理审核签字——会计审核签字——出纳处领款 2.2票据报销要求
2.2.1 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常规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将车票粘贴在《费用粘贴单》并据实写清外出乘车日期、事由、票据张数、票据金额。将粘贴好的《费用粘贴单》,根据上述报销流程进行报销,报销事由不得含糊其辞,不能以公事外出,办理公务等代替。
2.2.2 交通车票必须按同一日期,同一外出事由逐趟粘贴在一张《费用粘贴单》
上。如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取得常规车票的,可由其他票据代替,但必须在《费用粘贴单》上说明情况,并按实际车票支付金额来填写。如未据实填写、或未按要求粘贴票据的,一律不予以报销。
2.2.3 所有报销的交通票据(公交车、地铁票、出租车票)不得出现连号,虚报等情况,如遇此情况,一律不予以报销。
广东省因公出差补助标准
篇二:广东省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
广东省因公出差补助标准
【颁布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文 号】粤财行〔2007〕229号
【颁布时间】2007.12.11
【实施时间】2007.12.11
省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修订了我省《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驻穗外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的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饮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原则上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不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乘坐超规定等级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表(见下表)、
(二)副省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需经厅(局)级领导或其授权人员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厅局级以下级别的单位,出差人员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广东省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
(四)城市门火车属于直达全列软席列车的,副厅(局)长以上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高级软席,其余人员则乘坐软席。
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和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或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副厅级以上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科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省财政厅将根据物价水平、住宿定点饭店招标等情况不定期调整上述住宿费标准上限。
第十条 省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厅级以上人员住套间,处级人员住单间,科以下人员两个人住一个标准问。
科以下人员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其住宿费按不超过上述住宿费标准上限两倍以内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省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到国家和省的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在住宿费开支标准的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 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费和公杂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在省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在省内出差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可以凭出差地的餐饮发票,按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50元以内的标准据实报销。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用于补助市内交通、文印传真、长途固话等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30元。
第五章 与会、外派等的差旅费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到广州10区以外参加会议和本部门、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在途期间的住宿费、饮食补助费和会议期间与在这期间的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第三、四章的规定报销。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本单位按照第三、四章的规定报销。
会议通知没有明确食宿自理的,一律按统一安排食宿的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十七条 到广州10区以外基层单位实(见)习,挂职锻炼和参加各种支援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工作时间10天以上的,在途期间的住宿费、饮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
员工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篇三:广东省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
员工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适应公司运营需要,合理解决员工因公司业务关系及加 班晚归交通不便所产生的市内交通费报销,明确标准,强化管理, 化解矛盾,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公司总部员工。 2.2交通费报销范围:
2.2.1因公司业务关系而产生交通费; 2.2.2因加班晚归交通不便而产生的交通费。 3.报销标准及要求
3.1业务关系交通费:员工因公外出办理公务首先应选择公交 车辆、地铁等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出行载体,确因特殊情况无 法或者不便乘坐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时,方可改乘出租车等其它交 通工具。
3.2加班晚归交通费:
3.2.1总部职能人员因工作导致加班无法按时下班,则下班后 返程交通费用公司予以报销,同时依据考勤签退时间适当放宽次日 考勤签到时间,对范围内的签到时间进行核销,具体规则如下:
无签退记录不予核报核销。
3.2.2因紧急事务或临时性安排无法提供考勤机签退记录,则
应于钉钉中进行签到、签退处理,由人力资源部核查,依据实际情 况完成交通费、次日签到时间的核报核销工作,概不接受回家后加 班等事由提报的核报核销工作。
3.3交通费的报销依据为有效票据,报销原则是从严审核,据 实报销。无法提供正规票据的(如网约车),必须以可证明实际发 生费用的其它凭证作为报销依据(支付截图等),须特别注明相关 情况。
3.4交通费实际付款金额如果小于票据载明金额时,则应注明 实际付款金额,财务部门按实付金额据实报销。
3.5交通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最长不得超过七个工 作日,否则,一律以自愿放弃报销对待。
3.6在公司无法调配车辆的情况下,私车公用的车辆,应向公 司行政部门说明情况,若未经过说明,私自外出,则由此所产生的 一切费用(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广东省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
3.7核报限额
3.7.1因业务关系而产生的交通费实报实销,对核报额度不做 限制。
3.7.2加班晚归交通费:120元/月/人。
3.7.3对于超出核报限额部分的交通费,由人力资源部酌情处 理。
4. 交通费报销流程及票据要求 4.1钉钉流程:
4.2票据粘贴要求:
4.2.1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常规车票),在车票背面签乘车人 名字,并将车票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并据实用途说明。
4.2.2所有报销的交通票据(公交车、地铁票、出租车票)不 得出现虚报情况,如遇此情况,一律不予以报销。
5.其它
5.1本办法自生效之日起与本办法冲突的规定、协定即行废止, 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以人力资源部解释为准。
5.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广东省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
西安xxxx贸易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员工公务费用及报销管理制度
篇四:广东省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
伟思信安
员工公务费用及报销管理制度
一、说明
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目前所处在的创业期。
2. 节约原则:在公司创建初期,为降低投入的成本,实施节约原则的制度,要求员工具有艰苦创业的精神。
3. 自我管理原则:公司财务管理希望建立在互相尊重与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要求各位员工能够自觉遵行本制度,做到公私分明。
4. 严肃原则:如员工在费用报销时有意出现不实情况,将被视为欺诈行为,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信息安全事业部。各分公司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在本制度基础上适当修改,但修改后的制度一律给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后再行实施。原则上,分公司财务根据标准不允许超过本制度。
6. 各公司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必须严肃严格执行本制度,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将定期审计报销凭据,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凡发现违反本制度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借款、付款 1. 借款:
1) 员工因公借款,需根据被批准的〈出差申请书〉再填写〈暂支单〉,财务核
实无欠款后,再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采购人员借购物款,需凭总经理核批的〈物品请购单〉。 2. 清款:
1) 员工借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转借他人。
2) 员工出差返回后三天内需核清其借款,市内办事者一天内核清借款,如有
拖欠,将从工资中扣还,如果挪用公款,将另行严肃处理。 3) 上款未清,下次不予借款,因此延误工作者,将追究有关责任。
三、差旅费报销制度
1.
2. 住宿标准说明
1) 如果系双数同性员工一起出差,应该共住双人房,如果是不同级别的员工,
应该级别相同的员工住一间客房,如果同住者住宿标准不同,按其中级别高的标准报销住宿费。
2) 员工报销住宿费时,发票上应注明住宿的起止日期、房间单价,如夹杂其
它费用的,应附有宾馆的费用明细单。
3) 员工出差时,应尽量通过订房系统预订好有价格优惠的宾馆,而不要到了
当地再去被动地找地方住。
4) 如果员工住宿超过标准,除非有特殊理由经总经办特批,否则超出部分不
予报销。
5) 为了安全起见,公司不鼓励员工入住过于简陋的宾馆,如果员工的住宿费
低于标准,低于标准部分的40%奖励给员工。
6) 如果条件许可,员工退房应尽量在中午之前,或晚上六点之前,从而为公
司节省费用。
7) 三A级(含三A级)以下员工出差地有公司招待所地,应尽量入住公司招
待所。
8) 员工出差如超过2天,自第三晚起每天可报销20元洗衣费。 3. 长途交通工具说明:
1) 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员工一般情况下,如陆路(火车、长途巴士)或水
路路程在六个小时以内,应乘坐陆(水)路交通工具,在六个小时以上者,可乘坐飞机。
2) 三A至四B级员工,如陆(水)路路程在十二个小时以内,应乘坐陆(水)
路交通工具,在十二小时以上者,可乘坐飞机。
3) 如果员工因时间紧迫,需在以上规定外乘坐飞机时,应预先经公司总经办
批准。
4) 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一些较
优惠的航班,购买打折机票,并在报销时如实申报。
5) 出于节省费用与时间,员工应尽量选择在夜间乘坐火车、长途巴士或轮船,
在长途交通工具上过夜者,享受其住宿标准的40%的夜车补贴,但不应再报销当晚的住宿费。 4. 出差餐贴
1)
2) 贴。
3) 员工出差参加会议时,如伙食已包括在会务费中,则不再报销餐贴。 4) 员工在出差期间,如已由上级人员统一负责餐饮,则不再报销当餐餐贴,
应由上级人员统一报销餐贴。
5) 如果员工出差到公司其它机构工作,午餐应由当地机构统一安排,不再报
销午餐餐贴。
6) 员工在公司本地外出办事,中午不能回公司就餐可报销午餐餐贴。 5. 市内交通费
二级(含二级)以上员工在市内因公务外出均可报销出租车费。
三B级(含三B级)以下员工在市内办事,一般情况下应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因时间紧急或其它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出租车。 3) 销售人员在市内的交通费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4) 二级(含二级)以下员工出差由市区进出机场时,如果单程出租车费超过
40元者,一律乘坐机场巴士。
5) 员工在市内办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者按实际报销。 6. 公务杂费
1) 出差人员在外出差的公务杂费,如行李费、邮电费、购退票手续费、文件
复印件费等凭单据报销。
2) 出差人员在外的个人开支、购物、游览等非工作需要开支,均不得报销。
四、办公费用报销规定 1. 手机费
1) 出于节省开支,同时也有利于个人健康,员工通话应尽量使用座机,打长
途电话应尽量使用IP电话,通话应简洁明了。
2) 一级人员手机费实报实销,但如果超过2000元/月时,应打出通话清单,
去除个人话费。
3) 二级人员中经常出差的人员手机费在1000元/月以内可以实报,超过1000
元/月时,应打出通话清单,去除个人话费,非经常出差人员,手机费应在300元/月以内可以实报。
4) 三级(含三级)以下人员,手机费凭话费清单报销,只报销公务话费。 5) 室内工作人员不予报销手机费。
6) 销售人员手机费根据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2. 电话费
1) 员工出差期间,打长途电话应尽量使用IP电话卡,在可使用IP电话卡的
城市,三级以下员工每天可报销10元的IP电话卡费,但不再报销其它长途电话费,特殊情况需总经办核批。
2) 在没有设IP电话的城市,员工应据实报销公务长途电话费。
五、交际费用报销规定
1. 一级人员交际费用据实报销。 2. 二级人员报销交际费用时需填制〈报销单〉,填单后分公司总经理可直接报销,其它人员需经直接上级批核后再经分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才能报销。
3. 一般情况下,三级(含三级)以下人员需要交际活动时应提前填制〈交际活动计划单〉经一级人员或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再进行交际活动。
4. 特殊情况下,无法提前申请时,三级(含三级)以下人员可通过电话向上级请示后,再进行交际活动。
5. 销售人员交际费用管理根据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6. 参与交际活动的公司职员一律应为直接相关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六、短期外派人员补贴规定
1. 短期外派人员指因公司需要,将公司员工临时外派到外地工作一段时间,一般在二周以上,二个月以内。
2. 外派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由当地公司机构或合作单位负责安排住宿,一般安排在当地机构或合作单位的招待所或宿舍内,因此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3. 外派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午餐一般由当地机构负责,每天可申报30元伙食
1) 2)
补助,如当地机构不负责午餐的,每天可再申报10元午餐补助。 4. 如果外派人员当地有家庭(父母或自己家),则不再申报上述伙食补助。 5. 外派人员在外地工作每连续十天(含节假日)回公司后可享受一天休假。 6. 外派人员如在公司机构内办公,则不再报销IP电话费。
七、报销操作程序
1. 员工报销费用时,应凭正式的发票凭证,一般情况下,收据、收条等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2. 员工应严肃对待报销工作,认真整理单据,据实报销,如果实际费用低于票据金额者,应按实际费用申报。
3. 员工报销的费用应分类,出差的差旅费应填制〈外埠出差费报销单〉,单据贴在背面,交际费、市内交通费、办公费等其它项目应填写〈报销单〉,每个项目单独列出,并作说明,交际费用应将每张单据单独列出,并作具体说明,出租车票报销可在〈报销单〉列出总数,再另外填制〈出租车费报销说明单〉。 4. 员工合规定的差旅费单据直接递交财务部,由财会主管预审,财会主管审核完全符合公司规定之后,在封面上签章,由报销人再递交部门负责人签字,最后经公司负责人签字。
5. 员工报销非差旅费的项目,包括出租车费、交际费等,在填制了〈报销单〉后,应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经公司负责人签字后,再去财务部报销。 6. 员工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如特殊原因的差旅费超标、单据遗失、购买了高价票单据不足等等情况,应填制〈特殊报销申请表〉说明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后,经公司负责人签字后凭单到财务部报销。
7. 如果员工出差为多人一起出差,应由一人(一般为级别高者)统一借款,回司后统一整理票据报销。
八、附注
1. 本制度解释权及修改权在总公司财务管理部。 2. 本制度经集团总裁及财务总监签准后生效。
财务管理部
2001年3月第三次修订
附件
销售人员费用及报销管理补充说明
一、 说明:
1. 本规定在〈员工公务费用及报销管理规定〉基础上的补充规定,执行在该制度基础之上。
2. 本规定适用于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及驻外销售代表。 二、 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规定
1. 不同职别的销售人员具有相应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用报销额度,销售人员可在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市内交通工具,然后按实际支出及正规票据在额度内进行报销。 2.
3. 说明:
1) 本地市场指负责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场。
2
) 如果出差期间含有节假日者,节假日没有上述出差期间的报销额度,除非
节假日里员工的确在办理公务。 三、 交际费用管理规定
1. 总额度控制:对于销售人员交际费用的总额度是根据销售人员或销售组一年 2. 时额度控制:(这一阶段一般在销售人员开始进入市场工作的前三个月)
四、 报销说明
1. 销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交际费应在每月底统一按规定整理本月的单据,根
http://m.myl5520.com/mingrenmingyan/126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