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篇一: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积极做好事故防范,切实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驾驶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出车前必须持有安全检查合格证和车辆有效证件,“五证一牌一单”携带齐备,否则车辆禁止出站。
三、出车前驾驶人必须保持身体状况良好,禁止饮酒,严禁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四、驾驶途中,禁止超员、超载、超速。
五、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等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六、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七、禁止车辆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八、禁止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九、驾驶员应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十、公司利用各种会议、宣传视频设施或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等多种形式做好对驾驶人员的安全告诫工作,告诫内容:
1、出车前必须持有安全检查合格证和车辆有效证件,否则车辆拒绝出站。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2、出车前必须保持身体状况良好,禁止饮酒,严禁疲劳驾驶,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确保行车安全。
3、如发现驾驶人有饮酒、生病、或者情绪不良者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科处理,门检处暂时不予放行,待安保部处理完毕后按公
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放行并告诫驾驶人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4、雨雪天气出车必须检查“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所有车辆严禁装翻新轮胎或带病运行,二级维护保养、驾驶员证件必须合法有效,严禁无照驾驶车辆。
5、执行包车或加班运输任务时,首先要熟悉掌握运输线路的基本情况,运行过程中应当保持中速行驶,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严禁超速、超载。
6、特殊情况下,不能到现场对驾驶人实施安全告诫的,有客运企业或汽车客运站通过电话、手机短信、GPS信息及其他有效途径进行安全告诫。
7、所有执行运输任务的车辆驾驶员都必须给旅客提供一个优质、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确保旅途愉快。
8、其它:车辆行车证件、线路情况运行情况,天气状况等。
15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篇二: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媒体和宣传栏,做好驾驶员告诫工作,出车前对驾驶员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
二、告诫内容
1、安检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2、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情况,是否饮酒和服用药品情况,确定其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检查驾驶员所携带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通报沿途天气情况,车辆行驶路线上的道路情况,叮嘱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按规定的途中休息点休息以及高速公路上不违法停车上下客。”
3、如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生病、或者情绪不良者及时报告公司安稽科处理,暂时不予放行,待安稽科处理完毕后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放行并告诫驾驶员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三、相关具体措施
1、 车队要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两次开车的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安排的休息日不得少于1天。
2、 在山区、人流密集地等比较危险的路段行车,公司每天需派安检员及时提醒,小心驾驶,安全第一,宁慢十分,不抢一秒,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3、公司安全例检人员要做到每车一问,落实好本制度询问及告诫工作。
4、应对恶劣气候和暑、汛期、重大节庆日等,要通过短信、电话、或采取当面告诫等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做好预防工作。
15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篇三: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媒体和宣传栏,做好驾驶员告诫工作,出车前对驾驶员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
二、告诫内容
1、安检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2、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情况,是否饮酒和服用药品情况,确定其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检查驾驶员所携带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通报沿途天气情况,车辆行驶路线上的道路情况,叮嘱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按规定的途中休息点休息以及高速公路上不违法停车上下客。”
3、如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生病、或者情绪不良者及时报告公司安稽科处理,暂时不予放行,待安稽科处理完毕后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放行并告诫驾驶员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三、相关具体措施
1、 车队要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两次开车的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安排的休息日不得少于1天。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2、 在山区、人流密集地等比较危险的路段行车,公司每天需派安检员及时提醒,小心驾驶,安全第一,宁慢十分,不抢一秒,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3、公司安全例检人员要做到每车一问,落实好本制度询问及告诫工作。
4、应对恶劣气候和暑、汛期、重大节庆日等,要通过短信、电话、或采取当面告诫等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做好预防工作。
安全告诫制度
篇四: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甘肃亨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
员安全告诫制度
为预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媒体做好驾驶员告诫工作,出车前对驾驶员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
二、告诫内容:
1、出车前必须持有安全检查合格证和车辆有效证件,否则车辆拒绝营运。
2、出车前必须保持身体状况良好,禁止饮酒,严禁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雨雪天气出车必须检查“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所有车辆严禁带病运行,二级维护保养、驾驶员证件必须合法有效,严禁无照驾驶车辆。
4、执行包车或加班运输任务时,首先要熟悉掌握运输线路的基本情况,运行过程中应当保持低速行驶,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严禁超速超载。
5、所有客运车辆驾驶员都必须为乘客提供一个优质、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确保乘客旅途愉快。
6、其他:车辆行车证件、线路情况运行情况,天气状况等。
23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篇五: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管理,落实安全运输驾驶责任,结合运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物流部的驾驶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驾驶员告诫的范围:
1、禁止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禁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禁止酒后开车;
4、禁止人工自流供油;
6、禁止未经物流部进行资格审查,无物流部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7、禁止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货车的。
8、禁止载运危禁物品;
9、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10、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11、禁止私自带学徒开车;
12、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13、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14、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15、禁止严重超载、超速的。
16、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禁止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四条 安全告诫书存入公司内部员工劣迹档案,并向交通行业和公布告诫情况。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驾驶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 2
第三章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 ..................................................... 3
第四章驾驶人“五统一”管理制度 ....................................... 41
第五章客运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 ........................................... 49
第六章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 51
第七章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 52
第八章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 ....................................... 52
第九章客运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 ....................................... 5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行业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客运车辆驾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
第三条 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驾驶人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驾驶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一条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做好行车安全工作。
第二条 严格遵守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针对本车生产安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生产安全隐患。在工作中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第三条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遵守《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加强技能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安全意识,自觉接受交警、运管及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服从调度部门和站务人员的指挥、班次安排,在安全的前题下,努力完成客运任务。
第五条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见义勇为;为乘客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便捷的乘车环境。
第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或拨打“120”抢救伤员,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和公司技安科;事故后写出事故经过,积极配合事故处理,总结经验,吸取事故教训,并依照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 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临时生产任务。
第三章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依据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状况评估文件中对驾驶人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制定驾驶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要求驾驶人要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人安全行车操作规程》由企业统一制定,各驾驶人要熟练掌握《驾驶人安全行车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认真执行。
第二节 行车基本操作规程
1、驾驶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颁发有效
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并办理企业“准入”手续后,方可独立驾驶企业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地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3、驾驶人不允许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4、驾驶人要避免驾驶疲劳,保证充足的睡眠,保证旺盛精力,强化自我意识,培养合理的饮食习惯,注意劳逸结合。
5、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打电话、饮食和闲谈,车内乘客不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6、出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传动、喇叭、照明、信号灯、车载监控设备、灭火器、打俺木、防滑链、消防锤、危险警告标志牌等主要装臵是否齐全有效。
7、汽车开动时,应待旅客坐稳后,关门起步。
8、起步时必须观察车内各种仪表,保证正常运行,观看左右反光镜和车外的障碍情况,严格执行“车未停稳不开门、门未关闭不起步”的安全规定,低速起步,顺序换挡,根据道路情况正确使用离合器换挡,保证正确的驾驶姿势,确保安全起步运行。
9、车辆出入车站、倒车、调头、拐弯,应减速靠右慢行,并注意前后观察。
10、要严格遵守“行人优先”的原则,能做到随时停车,让行人先行。
11、车辆严禁超速行驶,从支道进入主道时,应“一停(必须停)、二看、三通过”,通过转盘时,要做到盘外车辆让盘内车辆先行。
12、行经场镇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
向,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13、在经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货车时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4、严格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按规定正确使用车辆灯光,确保安全畅通。
15、行经陡坡、长坡和溜滑路段严禁脱档熄火滑行,柴油车一律不准脱档或熄火滑行。下陡坡应正确使用排挡,充分利用发动机牵阻作用控制车速。
16、使用缓速器不能超过一分钟,并依次用排挡。
17、转向时,根据道路条件,灵活准确使用转向器,严禁双手离开方向盘和原地转动方向。
18、车辆进站时,应提前减速靠边,缓慢进站,停直摆正。
19、车辆调头或倒车,应请乘务人员在车后或车下指挥,若无人指挥,应看清车后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倒车,必须时刻下车观察。
20、车辆需要停车时,应提前减速,平稳停车,时速降至5公里时,踩下离合器,轻踩制动踏板,平稳停车,严禁紧急制动(除紧急避险外)。
21、车辆中途发生故障,应靠边停车,不得妨碍交通,并将旅客转移至安全地带,臵放安全警示标志。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时,及时报修,不得擅自离开车辆,遇油路故障,严禁直流供油。
22、汽车在修理厂及车站内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正常情况下严格按企业GPS分段限速和公路限速标志运行,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
安全告诫制度
篇七: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第十七条 安全告诫制度
(一)公司实行对营运客车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二)安全告诫由车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要做到简明扼要,以正面提醒为主,并根据营运客车驾驶人的特点,突出重点,增强效果。
(三)每天或每班对出车的营运客车驾驶人分别进行至少一次安全告诫,并针对不同营运客车驾驶人和当日的天气、路况、行车方向、旅客的流量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告诫方案,对营运客车驾驶人当面进行询问、告知。
(四)安全告诫工作流程:
1.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出车前到达发车现场进行安全告诫。
2.观察营运客车驾驶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和情绪表现,确定是否适宜驾驶车辆。
3.询问了解营运客车驾驶人的休息与睡眠、近期工作与生活、是否饮酒和服用药物等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
4.检查营运客车驾驶人所携带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车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证明》、《替班通知单》是否齐全有效,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等。
5.督促营运客车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6.通报天气变化情况,车辆运行线路上的道路情况。
7.叮嘱营运客车驾驶人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员、不超速,按规定途中休息,确保行车安全。
8.告诫过程中发现营运客车驾驶人存在问题的,应及时上报,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9.告诫及特殊情况处置完毕,填写告诫记录并由营运客车驾驶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10.特殊情况下,不能到现场对营运客车驾驶人实施安全告诫的,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监控信息及其他有效途径进行安全告诫。
(五)告诫记录应有以下内容:营运客车驾驶人的姓名、车辆牌号、运行线路;告诫的时间、地点;重点查看的结果和告诫效果以及必要的处置情况。
告诫制度
篇八: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管理,落实安全运输驾驶责任,结合运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站所有进站企业车辆,社会车辆班线客运驾驶员,春运、黄金周、重大节假日外公司调入本站加班车辆客运驾驶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 驾驶员告诫内容:
1、 驾驶员应注意仪容仪表,着工作服上岗,不准赤脚或穿拖鞋开车。不准有在驾驶车辆时接打电话、吸烟饮食和聊天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驾驶员必须率先使用安全带。
2、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经常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良好车况,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遇险措施得当、有效。
3、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抵制违章行为,服从交警、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5、严格执行车站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服从安排,接受本站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学习培训。包括行车安全知识培训,行车安全经验交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业务、操作技能学习等。
7、禁止驾驶员改变路线行驶,禁止关闭GPS。
8、禁止客车夜间途径: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
9、夜班客车驾驶员必须执行凌晨二时至五时停车落地休息制度。
10、单程4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双班驾驶员必须确保四小时换乘制度,避免疲劳驾驶。
第二条 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行车规定、操作技术规程,确保无行车责任事故。
第三条 驾驶行车要切实做到如下八坚持:
1、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
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
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
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车;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6、坚持严于律己,不开违章车;
7、坚持爱车例保,不开带病车;
8、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第四条 驾驶行车要切实做到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驶、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及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第五条 安全告诫书车站将统一存档,并向行业部门公布告诫情况。
第六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西峰汽车站
客运驾驶员管理办法
篇九: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客运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管理,规范驾驶员驾驶行为,保障客运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客运服务水平,依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33号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驾驶员选拔聘用
第一条 本章节适用于公司所有客车驾驶员的选拔、考核、聘用管理。
第二条 新聘驾驶员须进行面试,审核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进行驾驶适宜性测试。
第三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职业适应性选择:
1、身体选择。男姓,年龄 25~45周岁,身高 160cm 以上,生理条件和健康状况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职业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精神面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良好;
4、心理素质选择。感知特性、反应特性、个性特征适宜驾驶工作。
5、驾驶技能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
第四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应从业资质条件:
1、 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 A1、A2 大客车驾驶证件;
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大
客从业资格证件;
3、驾驶“陇运快客”标识客运车辆必须持有公司或子公司颁发的内部《准驾证》;
4、驾驶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大客车安全驾驶经历,安全行驶20万公里以上,且近3年内驾驶车辆无发生致人员伤亡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无酒后驾车、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纪录、无交通违法记分满分纪录等。
第五条 新聘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按照个人填写报名表、面视、岗前培训考核;公司(子公司)审核、发放内部《准驾证》;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交纳安全保证金、试用期实习;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聘用。
第六条 新聘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公营车新聘驾驶员由安全质量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培训内容分两部分进行。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驾驶技术、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等。
考核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进入试用期实习。
第七条 新录用驾驶员,须在进入试用期实习前交纳安全保证金(公营车驾驶员交纳10000元,解约时结算退还),经3个月试用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公营车新录用驾驶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签订公司员工聘用劳动合同后,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第八条 聘用驾驶员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公营车驾驶员聘用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合同期满,一方提出解约,需提前7天告知对方。
第九条 驾驶员因年龄、身体或其它原因,失去职业资格的,自然解聘。
第十条 加盟车主聘用驾驶员,须通过公司岗前培训考核,或通过公司驾驶员资格、驾驶技能审查合格,与加盟车主签订劳动用工协议(雇佣合同)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取得公司准驾证方可驾驶公司车辆。
第二章 驾驶员岗位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节适用公司所有客车驾驶员。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 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
2、遵守纪律,服从调度和现场指挥,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爱护车辆、车上各项设施齐备,确保有效使用,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报修。
4、节约油料,做到“质优、高产、低耗”。
5、保持车容整洁,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乘车秩序,特
殊情况车上未安排乘务员时,要做好行包的装卸和保管工作。
6、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保证正点发车。
第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下上岗规定:
1、按要求着装和佩戴证章;
2、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和公司内部准驾证及相关有效证件,按规定进行车辆安检和报班,在规定时间将车辆开到站台。缺少证件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妥善保管公司内部准驾证,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班和驾驶车辆:
⑴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⑵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⑶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渡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⑷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公司(子公司)应当建立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出车前,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驾驶员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维护和检查,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上岗。
4、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部件是否良好有效,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和发动机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轮胎是否符合正常运行条件,如发现有异常或异响现象(包括轮胎漏气或慢散气或充气不足)等现象,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处理;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5、车辆上站后,应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乘车
秩序、检查行包装放;途中应协助乘务员装卸行包。
6、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严禁穿拖鞋、吸烟、打移动电话、超速、疲劳驾驶等。
7、协助乘务员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发车前、行驶中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
8、途经收费站、检查点应主动停车,办理过境手续。
9、途中停、歇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
10、遇有车辆发生机械故障、路堵或其它非常情况,应协助乘务员向旅客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必要时及时疏散旅客,并在最快的时间内处理故障。如无法继续运行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调度室报告,做好救济、转运和接收工作。
11、途中遇稽查人员检查时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12、严格执行凌晨2时——5时落地休息制度和400公里以上强制轮流休息制度。
13、按规定线路营运,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不超员,不停车办私事、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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