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总部)
篇一:股份派发办法
北 京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5年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
(2005年 1 月 27 日总裁会批准)
用友软件总字2005第18号 签发人:王文京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周期
1、本办法所涉及的考核对象为股份公司总部所有部门及部门内正式员工 (不含总裁会及总裁办公会成员)。
2、按季度进行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 二、收入确认原则
1、本办法所涉及的业务收入指财务部门确认的不含增值税的财务实际到帐收入。
2、本办法所有涉及股份公司销售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产品与服务的业绩计算的原则,执行用友董经管字2005第02号《关于股份公司销售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产品与服务的业绩计算及奖金计提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奖金计提标准与考核发放
1、季度奖金与公司或部门季度业务收入目标及其他关键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2、公司按市场/营销序列、服务序列(含行业业务本部实施人员)、研发序列、小型管理软件、国际业务、在线业务、运营序列制订季度奖金计提标准。 2.1员工奖金计提标准及关键业绩指标权重如下:股份派发办法。
注:各序列行政事务人员按运营序列标准进行奖金计提和考核。 2.2部门(总)经理奖金计提标准及关键业绩指标权重如下
研发本部总经理、测试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产品线产品管理总经理、开发管理部经理;运维、实施、培训部门总经理;销售管理与支持部总经理、渠道部总经理、行业市场总监、预算部总经理奖金计提标准为工资的50%, 其他部门(总)经理按部门标准计提奖金。
3、大区及分公司总经理、跨区域支持的售前顾问、行业业务部售前及销售人员、国际业务部海外人员、战略客户服务部人员、IT咨询部人员、呼叫中心人员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见附件。
4、各级主管按平衡计分卡思想设计部门及员工的关键业绩指标(KPI),并通过严格的业绩管理对部门及员工进行考核。KPI得分与KPI奖金系数及考核等级对应表如下:
5、按季度考核结果执行业绩警告及末位淘汰,年度淘汰率为10%。季度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将被业绩警告,并进入业绩观察期。如果下一季度业绩无改善,将被淘汰;季度考核结果为D的员工立即淘汰。
6、人力资源部按部门奖金计提标准计提当季所有正式员工的奖金,通过业绩考核确定部门季度奖金总额,由部门经理提出奖金分配方案,主管总裁审批后执行。
部门季度奖金总额 = ∑(部门编制内正式员工季度基本工资总额*季度奖金计提标准)*部门季度奖金系数
部门经理季度奖金总额=部门经理个人基本工资总额*奖金计提标准*部门奖金系数 部门季度奖金系数 = A*Ai+B*Bi
其中:
A:收入目标完成率=(实际-750目标*70%)/(750目标-750目标*70%) *100% Ai:与收入目标的考核挂钩率
B:部门其他关键业绩指标(KPI)考核系数 Bi:与部门其他关键业绩指标的考核挂钩率 7、季度奖金计算说明
7.1如果季度实际业务收入超过季度目标,目标完成率按100%计算,超目标部分累积到下季度;如果季度实际业务收入低于季度计奖基数,与基数部分的差额需用下季度业务收入补足,补足差额后的余额作为下季度实际业务收入。四季度奖金中与收入挂钩部分的奖金按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计算,并对前三季度奖金计算差额进行年终一次性调整,多退少补。
7.2全年收入目标完成率超过200%时按200%计算。
7.3按年度考核部门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按超费用预算的比例扣减部门年度实际奖金,最高扣减比例为10%。
7.4 年度收入目标按15%、27%、28%、30%在季度进行分解。股份派发办法。
8、除销售人员外,其他员工试用期间没有奖金,考核期间辞职、辞退的员工没有奖金。 9、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停发所有业绩奖金。 10、季度考核用收入数据应于下季度开始10日内由预算部/财务部提供,业绩考核及奖金发放应于季度结束一月内完成。
四、各类人员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附件 1、《2005年大区及分公司总经理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 2、《2005年行业业务部售前及销售人员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 3、《2005年跨区域支持的售前顾问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 4、《2005年呼叫中心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 5、《2005年战略客户服务部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 6、《2005年国际业务部海外人员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 7、《2005年IT咨询部奖金计提及考核发放办法》 8、《2005年完成860任务目标的特别奖金分配办法》
五、本办法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7日
报:董事会
发:总裁会、总裁办公会、总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商业银行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篇二:股份派发办法
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各支行、总行营业部:
为加强城市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工作,防范信贷风险,强化贷款全流程管理,根据银监会制定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总行制定了《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总行联系。
附: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防范信贷风险,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根据银监会制定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及《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基本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是指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是指城市商业银行所属各支行、总行营业部。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贷款人在营销部设立贷款发放与支付审核岗,负责贷款发放与支付审核工作。
第二章 贷款资金支付方式的确认
第四条 贷款人在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前,首先要确认借款人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第五条 贷款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贷款,除特殊情形外,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即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特殊情形主要包括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以及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
具有以下情形,可以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贷款资金
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
第三章 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
第七条 贷款人单独设立贷款发放与支付审核岗位,人员设置为1-2人,具体设置人数以总行人力资源部核定为准。
第八条 贷款发放与支付审核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本行的信贷政策、制度,严格履行贷款发放与支付审核职责。
(二)负责审核贷款放款前限制性提款的落实情况,并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三)负责对客户提交的申请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的资料进行有效性、合法性审查,在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四)建立和管理客户贷款支付台帐。
(五)负责监测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贷款资金使用是否出现异常,如出现异常,应向主管信贷行长报告,采取相应措施。股份派发办法。
第九条 贷款发放与支付审核职位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本行各类信贷业务及处理流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善于独立思考,具备较强的风
险控制能力、分析判断能力。
(三)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从事公司信贷工作满二年。
第四章 贷款支付审核流程
第九条 贷款人主办客户经理负责接受客户提交的申请办理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所填写的提款通知书,并对其提供的放款账户和支付对象账户信息及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第十条 主办客户经理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送交支付审核员审核。
第十一条 支付审核员审核主办客户经理送交的客户提款通知书及其相关资料,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
(二)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按借款合同约定审核借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汇总情况报告,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十二条 支付审核员审核无误后,填制放款借据送交营销部经理审阅,并报送主管信贷行长审批签字。
第十三条 主管信贷行长审批签字后,支付审核员依照上述资料登记贷款发放与支付台帐,并将借据送交营业部门进行
某股份制公司车体广告管理和费用发放管理办法
篇三:股份派发办法
XX公司车体广告管理和费用发放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车体广告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公司所有制作车体广告的车辆。
第二条 广告内容
市场管理部依据公司广告宣传计划,制作车体广告方案。参与车体广告的车辆应按公司统一要求张贴车体广告及更新。
第三条 车辆范围
参与车体广告的车辆,其行驶证必须为XX公司员工。
第四条 广告补贴
公司对制作车体广告的车主给予500元/辆/月的补贴,自广告张贴之日起按季度发放。
第五条 损坏修复
参与车体广告的车主不得随意拆卸车体广告,如果因车辆维修或发现广告有损坏,车主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报请综合管理部修复,否则取消广告补贴。
第六条 新增车辆或退出
新增车辆参与车体广告的车主需到综合管理部登记,市场管理部统一安排时间张贴,
参与车体广告的车主转让或退出的,应于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综合管理部。
第七条 日常管理
车体广告的日常监督管理由综合管理部和区域运营公司厂办负责,每半年对制作车体广告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拆卸车体广告将取消广告补贴,以后不再参与张贴车体广告活动。
第八条发放渠道
1、本部职能部室、XX事业部、XXX事业部、XXXX事业部、XX设计院、XX公司的员工车辆车体广告费由本部综合管理部统一发放;
2、区域运营公司的员工车辆车体广告费在各单位自行发放;
3、区域营销公司的员工车辆车体广告费由公司市场管理部统一核定发放。
第九条发放形式
每季度末凭票报销,总部及各事业部、XX设计院、XX公司由各办公室负责收集私车员工的等额油票后交给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填制报销单据报销;各区域运营公司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收集并在所在单位报销。
第十条签字流程
本部:综合部发起-部门领导审核-财务审核-人事总监审批; 区域运营公司:区域运营公司综合部发起-部门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XX股份有限公司
BVI离岸公司股份一定要派发吗?
篇四:股份派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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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I离岸公司股份一定要派发吗?
(1) 由于离岸法律的不同, 能否派发无记名股份各国法律有不同规定。 例如, 英属维尔京公司可以派发无记名股份, 但必须由政府指定的受托人托管。
(2) 董事有权通过决议, 向认股者派发行记名 股份或无记名股份。 股票由董事签发并盖有公司印鉴。
(3) 股东在股东名册上登记, 无记名股份登记其代理人资料。
(4) 股票证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其面值。
(5) 由多人拥有之记名股份公司只须签发一张股票。股票递交其中一名联合持有人时, 则视同递交全体共同持有人。
(6) 每张持票人股份的股票需注明识别编号,公司备有登记册,根据此识别编号记录无记名股票持票人向公司提供之代理人或受权人姓名及地址, 作为送递给予各股东通知书、 数据或文件时用之联络地址。
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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