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2015-12-31   来源:集部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包括哪些方面
篇一: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一定权利的行政处罚方法。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希望大家喜欢!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

  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强制措施的训诫。

  2、罚款。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一般在1元以上、200元以下;但是对于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的,处15日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共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的,除铲除其所种毒品原植物外,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运输、买卖、使用罂粟壳的,除处以收缴、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的,除处15日以下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3、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较重处罚。这主要是针对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治安拘留在性质上不同于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治安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将此原则设定在条文中,是一种遗憾。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3、公开、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坚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是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和被处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公布于众。行政案件的办理公开本身并不能直接实现实体权利与义务的公正,是用以公正的保障。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以当事人的身份为实施处罚轻重的标准;其次,所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达到公正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就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指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精神是指坚持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教育也是一种手段,通过处罚和教育,使其不再危害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治安管理处罚适用类别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看过“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的人还看了:

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与能力是怎样的
篇二: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与能力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

  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负有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责任年龄是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受到处罚的必要条件。只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才能成为行为的责任主体。


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与能力是怎样的

  对于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即便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受到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这一规定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责任年龄阶段作了明确的划分:

  1、负完全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承担全部责任。

  2、负不完全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以违反治安行为的主体追究违法责任,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所谓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范围内,选择相对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同一处罚方式下在允许的幅度内选择适用较轻的处罚。所谓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范围最低限度以下,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

  3、完全不负责任的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不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而给予其治安管理处罚。即免除违法责任的年龄阶段。

  认定违法责任年龄,应以实施违法行为时为准。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能力

  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能力,即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应当对自己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一般人来讲,只要达到了法定责任年龄即应视为具备这种责任能力。但是,也有一部分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因为精神疾病或生理缺陷而在一定条件下不具有责任能力,因而不承担违法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三种情形: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时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具备责任能力,不承担违法责任,不予处罚。

  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如果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时候,也就是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就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处于发病期,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就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如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5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有非法财物、违法所得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的规定予以收缴、追缴。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4条规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即,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是部分生理机能丧失的人,并没有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由于生理缺陷,使其辨认事物、接受教育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受到影响和限制,其有生理缺陷的生理器官感知外部的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即丧失认识能力,或者虽能够认识到行为的社会意义,但由于生理缺陷,控制自己行为的功能发生障碍,从而导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发生。

  因此,对这类人员,从总体上说,在处罚上“可以”从轻或减轻,而不是“应当”。因此,公安机关在办理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时,要结合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合理地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医学、司法精神病学将所谓醉酒分为生理醉酒和病理醉酒。这里的醉酒人的责任能力问题,是指生理醉酒。醉酒的人可能减弱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治安管理处罚包括哪些方面

  而且,这种控制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醉酒前可以预见的,也就是说,醉酒的人在喝酒前,可以意识到过多饮酒会出现麻痹神经、减弱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后果,完全可以少喝或不喝,以避免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因此,醉酒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病理醉酒即因醉酒而致短暂性精神障碍。医学和司法精神病学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病,由于这一病理性精神障碍的作用,行为人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能力,这种情况不属于这里所述的“醉酒的人”。

  相关阅读:

  治安处罚的特征介绍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看过“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与能力是怎样的”的人还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
篇三: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 查

  第二节 决 定

  第三节 执 行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篇四: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核心内容: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而在这些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详细内容,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将此原则设定在条文中,是一种遗憾。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3、公开、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条也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坚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是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和被处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公布于众。行政案件的办理公开本身并不能直接实现实体权利与义务的公正,是用以公正的保障。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以当事人的身份为实施处罚轻重的标准;其次,所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达到公正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就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08073f4eb52acfc788ebc90a?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8102a38bbf600b1381dcee38140321b8&sign=b2c6629d73&zoom=&png=10931-&jpg=0-0" target="_blank">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指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精神是指坚持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教育也是一种手段,通过处罚和教育,使其不再危害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篇五: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治安管理处罚包括哪些方面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 警告;

二、 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 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治安管理处罚包括哪些方面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下列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的是(
篇六: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1、下列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的是( AB )

A、警告、罚款;

B、行政拘留;

C、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D、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D )

A、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C、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D、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3、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ACD)

A、应当给予处罚;

B、对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C、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如对本人有危险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D、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如对他人的人身有威胁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4、下列何种情形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BCD)

A、情节轻微的;

B、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C、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D、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下列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应当从重处罚(AB)

A、后果较为严重的;

B、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C、对报案人、控告人、调查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D、一年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两次的。

6、有下列情节较重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BD)

A、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

B、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C、扰乱公共汽车、出租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D、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7、下列你认为正确的选项是(CD)

A、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B、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C、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D、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AC)

A、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B、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C、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D、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ABC)

A、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B、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C、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D、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ABD)

A、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B、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C、阻碍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D、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臵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11、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

A、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B、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

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C、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D、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AB)

A、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B、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C、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D、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13、下列哪些行为应当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BD)

A、卖淫、嫖娼的;

B、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

C、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D、上述A、C两项如情节较轻的。

14、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ABCD)

A、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B、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C、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D、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15、公安机关对下列哪些人的报案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ABCD)

A、报案人;B、控告人;C、举报人;D、投案人。

16、下列属于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的是(AB)

A、本案当事人;B、与本案有利害关系;C、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D、本人或者其亲属。

17、下列属于强制传唤的情形的是(AB)

A、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B、故意逃避传唤;C、证人拒不作证的;D、相关人无理阻止的。

18、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的(AB)

A、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

B、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认为合适的场所进行;

D、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19、下列关于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的相关规定正确的是(ABCD)

A、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B、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C、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D、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0、下列属于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载明的内容是(ABC)

A、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http://m.myl5520.com/guoxue/76900.html

展开更多 50 %)
分享

热门关注

2023年集部感想收获范文(精选四篇)

集部

圣诞节节目主持词

集部

会议串词

集部

安慰死者家属的话

集部

艺术节开幕词

集部

童装开店

集部

看病人送什么最好

集部

资金流入

集部

公务员面试技巧和注意事项

集部

开学典礼学生发言稿

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