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上海城管招聘
9月上海将招录500余名城管 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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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上海将招录500余名城管 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记者近日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获悉,9月上旬,上海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00余名城管基层执法人员,报考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将首次全部被安排到乡镇和街道一线从事城管执法工作,以提升基层的城管执法和为民服务水平。值得一提的是,“大学生城管”在上海已非新鲜事,目前全市700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中,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到70%。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区县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城管执法力量,9月上旬,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00余名城管基层执法人员。报考人员需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等条件。考试内容除了笔试和面试之外,根据岗位特点和需求,还首次增加了体能测试项目。
篇二:上海城管招聘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一所为社会培养具有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名、土木工程与交通学院教师1名、园林与环境学院教师1名、医生1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岗位 名称 |
岗位 简介 |
招聘 人数 |
工作年限 |
年龄下限 |
年龄上限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 |
工程监理专业教师 |
1 |
不限 |
25 |
40 |
工程管理专业或结构工程专业 |
大学及以上 |
学士 |
专业对口,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符合教师基本条件;有工程师职称者优先。 |
物业管理专业教师 |
1 |
不限 |
25 |
40 |
工程管理专业 |
大学及以上 |
学士 |
||
土木工程与交通学院教师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专业教师 |
1 |
不限 |
20 |
40 |
工程机械专业 |
大学及以上 |
学士 |
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经验、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园林与环境学院教师 |
计算机辅助设计类课程专业老师上海城管招聘。 |
1 |
不限 |
20 |
40 |
建筑学、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土建类专业 |
大学及以上 |
学士 |
具备8年以上该类课程的教学工作经验优先。 |
医生 |
学院医务室医生 |
上海城管招聘。 1 |
不限 |
20 |
40 |
临床医学专业 |
大学及以上 |
学士 |
具有医师资格及处方权,有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对学生健康工作开展有思路。 |
二、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起至4月12日。
2、报名方式及笔试时间和内容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站(
3、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考生。
4、面试事宜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考生还须接受用人单位复审,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和考察合格者,到本单位指定的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者,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资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65062610、35071371
七、监督电话:23116537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3月21日
本文于2012年02月12日由发布,来源于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篇三:上海城管招聘
关于上海市城管执法人员2012专项招考的通告
按照上海市关于加强郊区大型居住社区以及城郊结合部城市化地区管理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城管执法力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38名城管执法人员(其中女性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详见政策问答);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
面向全国招考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非应届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录职位
本次招录职位为城管执法队员,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城管执法人员专项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5月23日9:00至28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缴费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5月23日9:00至28日18: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27日9:00至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5月28日14:00-17: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城管执法人员专项招考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为《政法》。
笔试时间为6月30日,具体安排为:
6月3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3:30--16:00申论
16:45--17:45政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总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于7月31日10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招录单位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到指定的本市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城管执法人员专项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52567707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16-1-1-5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希望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延伸阅读:全面讲解何为公务员,公务员的由来,中国的公务员三部分。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公务员”一词,是从外文“civilservant”或者“civilservice”翻译过来的。英文 public servant 原意是“文职服务员”、“文职仆人”,有人直译为“女王的仆人”,有人意译为“文官”或者“文官制度”,也有人译作“公务员”“公务员制度”,有人译作“文职公务员”,或许这种译法更符合原意。美国则称为“政府雇员”(governmental employee);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文官”,战后改称为“公务员”;法国直称为“公务员”;联邦德国称为“联邦公务员”或“联邦官员”。当今世界,许多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都纷纷仿效英美等国,建立起自己的公务员制度,把政府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称为“公务员”。
中国国家公务员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国家公务员执行宪法、组织法和国家公务员法以及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的职责。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18章88条,规定了10种制度:职位分类制度、录用制度、考核制度、任免制度、职务升降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交流制度、回避制度、申述控告制度。重总的来说政府应该推动研究改革以人为本关心公务员成长,制定措施吸引优秀人才, 精简机构和人员、分散下放权力强调制度的灵活性,加强能力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竞争机制改革分类制度改革业绩评估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灵活的工资制度提升道德标准。
本文于2012年05月27日由发布,来源于21世纪人才网 。
http://m.myl5520.com/shitiku/255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