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2020-09-17   来源:读书名言

开发区政策
篇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扶持和鼓励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01-20 浏览次数:736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2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高端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产业扶持和鼓励专项资金,依照引进为主、择优助强、突出重点的原则,扶持和鼓励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和做出贡献的企业。

第三条 申请产业扶持和鼓励资金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在开发区注册、纳税并生产经营;3、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第四条 新引进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人民币以上的,在区内投产并形成税收后,可按实际到位资本金(折合人民币)3%的比例申请一次性资金扶持,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新引进的世界500强或国内百强企业,行业排名前10位或享有国家名牌产品企业,在开发区内租用厂房进行研发、生产并形成税收后,可申请不高于企业支付年租金额度的资金扶持,扶持期限不超过三年。

第六条 新引进的购地建厂的生产型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参照企业缴纳所得税额的20%(金额)申请资金扶持。

第七条 新引进的下列企业:

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公司集团总部、地区总部,以及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物流中心;服务外包企业;资产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其他高附加值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参照企业缴纳所得税额的40%(金额)申请资金扶持。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区企业再增资,其增资部分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区企业,根据其对开发区的贡献和对产业的带动作用,可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第十条 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支持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在开发区实施的,或开发区鼓励和扶持的重大项目,可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第十一条 新引进的企业,已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再适用本办法第六、七条的规定。

第十二条 企业同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资金扶持方式;企业同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资金扶持方式。

第十三条 企业申请扶持资金,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注册资本金到位验资报告(原件);4、开发区国税(或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完税证明(企业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6、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登记证复印件。7、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8、受理部门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四条 管委会产业促进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审核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并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定。受理申报时间为每年第三季度,次年第一季度由财政部门支付扶持和鼓励资金。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停止执行。

区内各企业: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4号)精神,为保证开发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平稳运行,现将《北京市保障城市货运组建“绿色车队”服务窗口工作方案(试行)》(京交行发〔2009〕23号)通知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联系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李桐

联系方式:67881459

办公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130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

展和改革局

二○○九年

二月十九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建设数字电视产业园办法(试行)

2009-09-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北京市调整和振兴电子信息产业实施方案》,加快北京市数字电视产业发展,促进以高世代TFT-LCD液晶显示器生产线为核心的数字电视产业链的形成,吸引高质量上下游配套企业进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数字电视产业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数字电视产业园从事数字显示产品及数字显示上、下游的产品、关键零部件、相关设备和衍生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且承诺在开发区内生产经营期限五年以上的企业。

第三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产业促进部门负责对开发区数字电视产业促进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并与入区企业签订入区协议,涉及管委会相关部门业务的,由相关部门落实。

第二章 土地政策

第四条 进入数字电视产业园的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土地使用与建设开发模式:

1、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入园企业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自主建设。

2、土地使用权入股方式。由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或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际投资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以土地使用权依法入股。

3、定制租赁方式。由总公司或亦庄国际投资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代建厂房和配套设施,以租赁、回购形式提供给入园企业使用。

4、土地使用权直接租赁方式。由开发区土地管理部门与入园企业直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以年租金的形式支付土地价款。

第五条 进入数字电视产业园的用地项目,土地挂牌价格按照开发区现行基准地价最优惠标准执行。对经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可给予一次性的资金支持。

第六条 进入数字电视产业园的企业需要生活及配套用地的,开发区可协助其在亦庄新城范围内解决。

第三章 产业扶持

第七条 对数字电视产业园新引进的企业,可享受下列产业扶持和奖励:

(一)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资 1500 万美元以上,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 1 亿人民币以上的,在区内投产并形成税收后,可按实际到位资本金(折合人民币)3% 的比例申请一

次性资金扶持,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

(二)世界500强或国内百强企业,行业排名前10位或享有国家名牌产品企业,在数字电视产业园内租用厂房进行研发、生产并形成税收后,可申请不高于企业支付年租金额度的资金扶持,扶持期限不超过三年。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三)购地建厂的生产型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参照企业缴纳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50%(金额)给予资金扶持。

(四)对于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公司集团总部、地区总部,以及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物流中心;服务外包企业;资产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其他高附加值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参照企业缴纳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100%(金额)给予资金扶持。

对同时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资金扶持方式;同时符合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资金扶持方式。

第八条 对进入“开发区纳税50强”的数字电视产业园企业,按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章 科技创新支持

第九条 开发区支持数字电视产业园企业积极进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支持企业将通过自行研发或受让方式取得的专利技术成果在开发区实现产业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如下支持:

(一)对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支持条件并且获得国家、北京市或中关村科技园区重点科技计划资金支持的技术研发项目,以国家或北京市给予支持的资金额度为基础,按1:1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未获得前款支持,但又符合本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支持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技术研发项目,视企业研发投入或产业化情况,以投入的自有研发资金额度为基础,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对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支持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自行研发项目或非关联单位之间的技术成果转让项目,可视项目情况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三)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分别给予2万元、8千元、2千元的支持。对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每项给予10万元的支持。

(四)获得授权并在开发区开始纳税的国内专利,给予当年专利应缴维持费用100%的支持;

对于实现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国外专利,给予该出口国专利当年应缴维持费用60%的支持。

第五章 高管及高级人才支持

第十条 对数字电视产业园重点骨干企业的高管(副总以上,下同)人员,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申报办理户口调京手续。

第十一条 对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数字电视产业园企业,其高管人员可连续三

年按其上年度个人薪资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开发区留存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对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的,开发区可按前款规定的标准在北京市奖励金额的基础上补足差额。

第十二条 对数字电视产业园重点骨干企业高管人员在开发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可按购买一套住房房款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第十三条 对于数字电视产业园企业引进的高级人才,可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一)优先为高级人才(含随迁的配偶、子女)办理户口调京手续。

(二)协助解决高级人才配偶的就业问题。如本人居住地在开发区,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由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入学,任何部门或者学校不得收取国家或本市规定以外的费用;接受其他教育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三)来开发区创办数字电视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

(四)海外高层次人才入住开发区博士后公寓,可享受博士后入住待遇;租赁房屋居住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房租补贴;在开发区购买由政府或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兴建的住房,给予总房款20%-40%的购房补贴。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五)推荐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帮助联系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北京地区入托、入学,或一次性给予其每个子女入托、入学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六)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落户、参加社会保险、申请各类人才培养资助和政府奖励、申报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

第六章 住房支持

第十四条 数字电视产业园企业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考虑。

数字电视产业园企业员工租用总公司投资的职工公寓的,可享受租金补贴。

第七章 金融鼓励

第十五条 开发区设立亦庄创投资金,并逐步完善融资平台,对有融资需求的重点数字电视产业项目,可通过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引导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融资问题。

第十六条 数字电视产业园企业可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申请改制、上市资金资助。对改制、成功上市的企业可在中关村资助金额的基础上增加50%的支持额度。

第十七条 数字电视产业园企业可依据《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贷款贴息。对重点项目可在北京市给予的贴息支持基础上增加1%-3%的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期国家利率标准)。

第八章 其他

2016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单及成立时间
篇二: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单

(截止2016年6月)

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6/6/7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中国开发区投资潜力评价报告
篇三: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主编 新望

执笔 新望 孙万松 王胜光 周人杰 周宇 万庄

专家委员会成员

陈栋生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

刘培强 中国开发区协会会长

樊 纲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秘书长,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

马俊如 世界创新研究院院长

孔德涌 世界创新研究院副院长

范恒山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

李罗力 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理事长,教授,博导

陈秀山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杨开忠 北京大学中国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华 生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教授,博导

隆国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

陈德昇 台北市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协会会长,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肖金城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张吉福 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博士

蒲宇飞 国家信息中心综合管理部副主任,研究员

梅育新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孙万松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项目运营部主任 周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导

周天勇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教授,博导 施祖麟 清华大学区域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导

武廷海 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副所长,博士,教授

蒲敬思 世邦魏理仕大中华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魏 谷 科技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社常务副社长

刘 坚 经济观察报社社长

新 望 经济观察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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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开发区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从1984年第一个经济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正式设立开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开发区已经发展成为由大量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生态经济区等组成的遍及全国各地的发展格局。

1.1开发区的发展历程

我国开发区从20世纪80年代初设,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1.1起步阶段(1894—1990年)

从1980年开始,我国先后兴办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随后在1984年9—12月,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宁波、广州、湛江、天津、连云港、南通等10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相继获国务院批准建立;到80年代末,又有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闵行、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河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成立。这样我国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到此时已达14个。

这一阶段,开发区主要依靠国家的优惠政策在处女地上开拓,形成了对外资具有一定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同时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等方面做了初步的积累,兴办了一批台资、合作、独资企业。经过大胆探索,艰苦奋斗,为下一阶段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一,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每个开发区均在一定区块内完成了适合外资进入的基础设施,具备了加速发展的物质基础。第二,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开发区管理的基本模式与法规体系。第三,进一步明确了开发区的发展方向。各开发区通过大胆实践和相互借鉴,逐步统一认识,在“四窗口”——技术窗口、管理窗口、知识窗口和对外政策窗口发展宗旨的基础上,确立了更为务实和更为准确的“三为主”——“发展工业为主,以利用外资为主,以出口创汇为主”的发展方针。

然而这一时期开发区规模不大、形式较为单一,开发区企业的技术含量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技术转让或技术转移很少发生,产业结构以服装、食品、饮料等轻工业居多,企业相互间的合作很少发生。开发区大多是“孤岛型”,远离母城,呈相对封闭的动作状态。

1.1.2成长阶段(1991—1997年)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战略的快速推进,特别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坚定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后,开发区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开发区的层次由国家迅速扩展到省、市、县及部分乡镇,开发区的地域也由沿海推进到沿边、沿江乃至内陆省会城市,形成遍及全国的开发区建设热潮。国家此时对开发区的态度是一边发展一边整顿,整顿的重点是开发区盲目占用土地。尤其是1993—1994年以宏观调控为契机,市县级的开发区数量大大压缩,很多不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被摘牌。

但是国家级的各类开发区却在清理整顿中获得提高,并且快速成长。这一阶段,我国的高新技 2

术产业开发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有利环境中获得了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1996年为止,我国共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3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开发区11个,海关总署审批的保税区13个。总计国家级开发区有百余个,省级开发区四百多个,其他乡以上开发区则有近万个之多。开发区不仅数量大增,且类型多样,呈现出从工业区、自由港区、保税区、旅游度假区、高新科技园区的多元发展格局。

开发区的产业结构也从比较单一的轻加工业,转变为多元产业,汽车、电子、计算机信息设备、化学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成为国家级开发区的占主导性地位的产业。引进项目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直接推动了我国工业现代化的进程。

1.1.3发展阶段(1997年至今)

1999年,我国为了改变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趋势,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国家批准了中西部地区省会、首府城市设立开发区。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合肥、西安、郑州、成都、长沙、昆明、贵阳7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年4月,南昌、石河子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获准建立;7月又批准呼和浩特、西宁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1年批准建立南宁、太原、银川、拉萨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此外,苏州工业园、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厦门海沧投资区、宁波大榭经济开发区和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5个园区也成为开始享受国家级开发区政策的工业园区。2000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首批批准进行试点的有15个。后来在2002和2003年又分别增加10个和13个出口加工区,使总数达到38个。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国家级开发区194个,包括经济特区5个,经济技术开发区54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4个、出口加工区38个、保税区15个、边境经济合作区14个、旅游度假区11个以及台商投资区4个。

目前,我国开发区正进入一个新的转折时期,它们中的大多数在产业结构调整、综合配套建设、社区功能完善方面都普遍面临着“第二次创业”。

从我国开发区的整个发展来看:我国开发区经历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及内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是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过程。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需要,也是扩大吸收国外直接投资、促进出口、参与国际分工的需要。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成为提高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发展速度和规模质量已经成为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1.2开发区的发展绩效

1986年夏天,邓小平在天津开发区写下“开发区大有希望”的题词,开发区遂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弄潮儿。在20多年的历程中,开发区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改革开放之路发挥了重要作用。

1.2.1我国开发区经济发展在规模和质量上优势明显

“十五”期间,54个国家级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34.51%,对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2%以上。“十五”期末,54个国家级开发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59亿元,占全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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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生产总值总量的4.49%;工业总产值达到23377亿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37.77%;工业增加值达到5981亿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35.24%;税收总收入达到1219亿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32.77%;国家级开发区对所在城市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突出,地区生产总值占所在城市的比例达到10%—30%,形成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进入“十一五”以后,国家级开发区的经济增长依然强劲。2007年,全国54家国家级开发区实现地区内生产总值12695.96亿元,工业增加值9199.70亿元,工业总产值38426.28亿元,税收税入2036.77亿元,出口1780.84亿美元,进口1527.95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73.21亿美元,依次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5.48%,24.1%,27.28%,29.73%,19.23%,14.18%和17.77%。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高于全国增幅14.02和4.17个百分点。

国家级开发区实行集中开发、集中供应、合理规划的运作方式,利用产业集群的优势,正成为土地和能源节约利用率最高的区域之一。国家开发区以不足全国4%的建设用地,在2006年创造了约占全国4.8%的GDP、4.2%的税收;平均每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实现工业增加值约13亿元,工业总产值53亿元,创造2.75亿元税收,吸纳近8000人就业。在取得这些成就的同时,国家级开发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仅占全国同期水平的约25%,单位工业取水消耗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9%,走出了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与此同时,国家级开发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产业聚集效应日益明显,成了国际产业分工和国际市场循环的重要环节。国家级开发区已经形成了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器械及器材、生物医药、化学原料及制品、航空航天和食品饮料等产业集群,在国内同行业中所占比重日益提高,逐渐形成了我国现代制造业的核心集聚区。物流、软件开发、金融、保险、咨询与中介服务等现代化服务业也得以初步发展,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形成了一定的发展优势。

1.2.2开发区对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开发区发展的初级阶段,引进的外资项目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为主,技术转让较少。随着大型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开发区引进的外资项目规模迅速扩大,外资项目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的带显著提升。这些不但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理念和企业运行规则等,还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

“十五”期末,国家级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累计达到3205个,引进和建设研发中心超过600家,财政投入科技创新扶植资金累计超100亿元。国家级开发区集聚了一批涉及电子信息、生物科技、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航空航天、环境保护、海洋技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群。2005年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0860.90亿元,占国家级开发区工业总产值的46.4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774.30美元,占出口总额的68.04%。2007年,54个国家级开发区经认定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4039家,同比增长23.21%。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18898亿元,同比增长32.47%,高于国家级开发区总产值2.19个百分点,占国家级开发区工业总产值的49.2%.

1.2.3开发区成为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的“先头部队”和重要力量

2007年,中西部地区开发区大多数主要经济指标的增幅都高于东部地区开发区。其中,西部13个国家级开发区增速最快,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总值、工业总产值、税收收入、实际使用外资的国内主要经济指标的增幅都超过了40%,远高于全国54个国家级开发区20%左右的平均增幅。中西部22个国家级开发区绝大多数经济指标占全国54个国家级开发区的比重都上升了1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开发区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参见表1,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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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爱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类型研究
篇四: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类型研究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吕爱国

[摘 要]本文按管理的主体、形式、权限差异,将开发区管理体制划分为“政府主导型”、“政府参与型”和“政府服务 型”,通过对全国200个国家开发区的调查分析,得出如下结论:我国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整体以“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为主,局部上已经出现“政府服务型”管理体制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同时,在我国四大经济区内都出现了国家开发区管理体制由传统的“政府主导型”向“政府参与型”过渡并向“政府服务型”转变的发展态势。

[关键词]国家开发区;管理体制;经济技术区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3)12-0056-04

开发区管理体制是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管委会、企业等管理主体在对开发区进行管理、建设时所采取的管理方法与模式,是机构设置、管理制度、管理权限、职能范围、运行机制等方面相互关系的总称。我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开发区”)已有30年的发展历史,在改革实践总结和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特色的开发区管理体制。进行政府机构改革试点,探索精简高效的政府管理模式 [1] 是国家设 立开发区的目标之一, 国家开发区管理体制分类研究既有益于开发区向高水平纵深发展,也将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借鉴。

一、开发区管理体制分类的研究综述

国外学者普遍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开发区发展进行研究,迄今为止对管理体制的研究较少,现有关于开发区管理体制类型的研究多出自中国学者的著作或论文中。

国内从微观角度对我国大陆开发区管理体制的分类研究多强调具体特色,不易于对全国开发区管理体制的实证分类。如,对上海开发区中的“管委会+开发公司”管理体制、“功能区+管委会+开发公司”管理体制、以企业为主体的管理体制等研究。 [2] 国内从宏观角度对全国范围内开发区管理体制类型的研究或依据开发区行政权力的集中程度、或依据管理运行模式或者行使方式的不同,多为定性归纳研究。如,行政主导型管理体制、公司制管理体制和混合型管理体制的 分类[3],政府主导型、政府服务型和政企混合型的分类[ 4]准政府的管委会管理体制、开发区与行政区管理合一的管 理体制和以企业为主的开发管理体制的分类[5] ,准政府管 委会体制、政区型管理模式、企业型管理模式以及其他类 型管理体制的分类[6] ,统治型、协治型、委托型以及政区型的分类。 [7]

国内学者多依据管理主体参与开发区管理的范畴、程度及侧重内容的不同对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进行分类,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为实证研究全国开发区管理体制现状提供了思路,但多集中于定性归纳,缺乏操作性的实证分类, 尚无学者从定量分析角度实证研究我国开发区管理体制分类的现状。

二、国家开发区管理体制的基本类型

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与演变,在国家开发区的发展时空中,新型管理体制逐渐显现。基于国家开发区在设立之初都以政府管理为主的特点,开发区管理体制演变的本质就是政府管理程度的变化,但是,不论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我国的国情特点决定了任何一个区域的行政都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府的管理。因此,关于我国开发区管理体制的任何一 本文系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开发区主导产业带动河北沿海经济发展研究(201302002)”和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河北沿海开发区主导产业升级与创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种分类,都与政府在开发区管理权限、地位和作用密切相关。所以,本文依据开发区在管理主体、管理形式及管理权限上的现状,将国家开发区管理体制划分为三类:一是传统性的“政府主导型”;二是过渡性的“政府参与型”;三是开放性的“政府服务型” 。

(一)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

开发区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是由地方政府授权组织设置的专门的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的主要公共事务和经济事务的管理体制。其主要特征是开发区除设有政府设立的“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之外,没有其他负责开发区综合事务的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开发区的土地开发、 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务进行全面而综合的管理;在机构设置上,由管委会依据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行灵活设置职能部门, 虽然职能部门在处理区内事务时享有所在城市市级政府各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但仍要受到市政府各主管部门的指导;人员配备方面,往往是党委和管委会“ 两套班子合署办公”。

在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下,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 地位相对独立,有利于对开发区进行整体规划,而且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便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但也正由于管委会的独立地位,造成所在地城市政府对其控制力相对较弱,加之管委会职能定位的模糊不清,易造成管理的混乱, 进而影响开发区的长远发展。所以,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适用于开发区发展的初期阶段。

(二)政府参与型管理体制

开发区的“政府参与型”管理体制是一种由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开发区的主要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次要的公共事务由综合性公司机构负责管理的体制。

开发区政府参与型管理的特征是开发区在设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同时,还设有“开发总公司”。该体制中的管理主体既有政府又有公司,是管委会和开发总公司的联合管理模式。根据管委会与开发总公司关系的不同,可将此管理体制进一步细分为政企合一型和政企分离型两种形式:一种是政企合一型的政府参与型管理形式。开发区管委会实质上具有管理与开发的双重性质, 重在决策、统筹规划,下设开发总公司来承担诸如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的微观事务;在人员配置上,管委会与开发总公司通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交叉兼职”。另一种是政企分离型的政府参与型管理形式。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职责重在协调和监督,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开发总公司作为经济法人,独立对企业进行自我管理, 实现行政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简而言之,政企分离型就是“管委会协调、公司运作” 。

政府参与型管理体制在发挥政府行政职能的同时,也充分发挥了企业的经济职能, 是“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的一种管理实践。这种体制适用于发展中的开发区管理,而在开发区建设之初人财物有限的情况下,政府职能与企业功能的分离不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

(三)政府服务型管理体制

开发区的“政府服务型”管理体制是由具有法人地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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