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裁撤合并院校方案

2020-05-21   来源:人生格言

2011 军队院校整改方案
篇一:军事裁撤合并院校方案

总原则:

1 、 军队文科院校及专业只要地方院校有所设置,军队院校可以不再设置,现有院校予以解散撤编;

2 、 军队理工科院校及专业只要地方院校有所设置,军队院校可以不再设置,现有院校及专业,尤其是普通专业,实行压缩与整合,包括解散撤并;

3 、 军队后勤院校及专业只要地方院校有所设置,军队院校可以不再设置,现有院校及专业,尤其是普通专业,予以撤编;

4 、 院校间专业重复重叠,毫无特点,特色的院校与专业必须整合撤并;

5 、 军械,兵器,装备及高层级类院校要予保留和加强,扩大招生规模,实行军兵种联招联培,全军分配,定招定培,定向分配,培养通用型军官与士官,但要调整院系,增加军械,兵器,装备专业,压缩普通与通用专业;

6、指挥院校要精简整合专业,压缩普通与通用专业,实行军兵种联招联培,全军分配,定招定培,定向分配,培养通用型军官与士官,并按战区,按培养层级合理布局;

7 、 院校,专业,师资,硬件整合后新设院校,扩大招生规模;实行军兵种联招联培,全军分配,定招定培,定向分配,培养通用型军官与士官。

8、 所有得到保留与新设院校均设士官队或士官学院(校),培养通用型士官,原各军兵种士官学校不再单设。

9、通过院校及专业的合理设置与调整,在全军及武警系统上下形成一种联勤协同的习惯意识。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建设,重叠设置,减少浪费,使有限的经费与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获得最佳成果。

分述:

1 、军队文科院校及专业只要地方院校有所设置,军队院校可以不再设置,院校可以撤编。 所有文体艺术政工外语法律文秘类课程并入所有保留院校,均作为军官个人素质与学习内容。以下院校及专业没有任何保留价值,要坚决予以裁撤,解散。

1)解放军艺术学院

2)解放军军事体育进修学院

3)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4)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

5)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6)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技侦外语专业可并入国防大学或新设参谋学院)

7)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军事外交专业可并入国防大学或新设参谋学院)

8)空军政治学院

2 ·军队后勤院校及专业只要地方院校有所设置,军队院校可以不再设置,现有院校及专业予以撤编,极个别专业(军交,测绘)实行调整。以下院校及专业没有任何特点,特色, 没有任何保留价值,要坚决予以裁撤,解散。

1)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

2)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

3)解放军运输工程学院

4)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 (军交相关专业并入新设的解放军后勤学院)

5)解放军镇江船艇学院(陆军船艇相关专业并入海军舰艇学院)

6)后勤工程学院(必要专业并入新设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

7)二军医大

8)三军医大

9)四军医大

10)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做为准军事部队院校应改隶武警总部,如隶属公安部应调整院系专业更名降格为普通警察学院)

a、武警医学院

b、武警工程学院

c、武警上海政治学院

d、武警西安指挥学院

e、武警西宁指挥学院

f、武警郑州指挥学院

g、武警福州指挥学院

h、武警武汉指挥学院

i、武警太原指挥学院

j、武警拉萨指挥学院

k、武警杭州指挥学院

l、武警合肥指挥学院

m、武警昆明指挥学院

n、武警长沙指挥学院

o、武警西安指挥学院

p、武警哈尔滨指挥学院

q、武警石家庄指挥学院

r、武警呼和浩特指挥学院

3 ·军队理工科院校及专业只要地方院校有所设置,军队院校可以不再设置,尤其是普通及通用专业,对现有院校中高精尖与涉军院系专业实行整合集中,包括撤并。

1)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与解放军理工大学有关院系专业整合,新设解放军科学技术大学,或新设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解放军理工大学(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有关院系专业整合,新设解放军科学技术大学,或新设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3)解放军电子技术学院(与电子工程学院院系专业整合,电子对抗,雷达对抗专业不宜与解放军雷达学院院系专业重复重叠)

4)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与电子技术学院院系专业整合,电子对抗,雷达对抗专业不宜与解放军雷达学院院系专业重复重叠)

4 ·专业重叠的院校与专业必须整合撤并,以下院校及专业我们看不出有什么不同,毫无特点,特色, 要坚决予以裁撤,解散。

1)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通用专业撤销,信息与通信相关专业分别并入新设的解放军通信指挥工程学院,测绘专业并入新设的工程兵指挥学院)

2)解放军通信指挥学院(通用专业撤销,通信与信息相关专业并入新设的解放军通信指挥工程学院)

3)解放军通信工程学院(通用专业撤销,通信与信息相关专业并入新设的解放军通信指挥工程学院)

4)解放军西安通信学院(通用专业撤销,通信与信息专业并入新设的解放军通信指挥工程学院)

5)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通用专业撤销,通信与信息专业并入新设的解放军通信指挥工程

学院)

6)空军电讯工程学院(通用专业撤销,通信与信息专业并入新设的解放军通信指挥工程学院)

7)解放军郑州防空兵学院(根本就不是独立兵种,导弹与高炮专业并入各炮兵学院)

8)解放军机械化步兵学院(根本就不是独立兵种,并入其它被保留的指挥院校)

9)陆军航空兵学院(并入空军航空大学,海军飞行学院)

10)解放军陆军参谋学院(并入新设解放军参谋学院)

11)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

12)解放军炮兵学院南京分院

13)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元氏分院

14)空军一航院

15)徐州空军学院

16)桂林空军学院军事裁撤合并院校方案。

17)海军兵种指挥学院

18)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19)空军大连士官学校(并入空军各院校)

20)海军蚌埠士官学校(并入海军各院校)

21)解放军武汉军械士官学校(并入陆军各院校)

22)石家庄陆军学院

5 ·军械,兵器,装备及高层级类院校要予保留和加强,扩大招生规模;但要调整院系, 增加军械,兵器,装备专业,压缩普通与通用专业; 专业重叠的院校与专业必须整合撤并;能实行军兵种含武警联招联培的坚决实行军兵种含武警联招联招联培,全军分配或定向分配,满足各级各军兵种所需人才。

1)国防大学

2)空军指挥学院

3)空军航空大学(增设陆航相关专业)

4)空军1至6飞院,13飞院(择院增设陆航相关专业)

5)空军雷达学院(改称解放军雷达学院,军兵种联招联培,定向分配,电子对抗,雷达对抗,装备操作维修管理指挥)

6)海军指挥学院

7)海军飞行学院(增设陆航相关专业)

8)海军潜艇学院

9)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增设陆军船艇相关专业)

10)海军广州舰艇学院(增设陆军船艇相关专业)

11)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12)解放军装甲兵指挥学院(初级指挥)

13)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

14)解放军蚌埠坦克学院(初级指挥)

15)解放军装甲兵技术学院(士官)

16)解放军第二炮兵工程学院(可考虑与国防科工委指挥技术学院有关专业整合,所设院系不宜与国防科工委指挥技术学院重叠)

17)国防科工委指挥技术学院(可考虑与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有关专业整合,所设院系不宜与第二炮兵工程学院重叠)

18)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需调整院系,增加军械专业减少通用专业)

19)解放军炮兵指挥学院(中级指挥,所有炮兵学院均设置防空导弹与高炮相关专业,军兵种联招联培,)

20)解放军炮兵学院(所有炮兵学院均设置防空导弹与高炮相关专业,军兵种联招联培,)

21)解放军廊坊陆军导弹学院(所有炮兵学院均设置防空导弹与高炮相关专业,军兵种联招联培,)

22)解放军沈阳炮兵学院(所有炮兵学院均设置防空导弹与高炮相关专业,军兵种联招联培,)

6 ·指挥院校要 整合专业, 按战区,按培养层级合理布局,

1)大连陆军学院(初级指挥,增设武警机动师所需相关专业)

2)西安陆军学院(初级指挥,增设武警机动师所需相关专业)

3)济南陆军学院(初级指挥,增设武警机动师所需相关专业)

4)南昌陆军学院(初级指挥,增设武警机动师所需相关专业)

5)桂林陆军学院(初级指挥,增设武警机动师所需相关专业)

6)昆明陆军学院(初级指挥,增设武警机动师所需相关专业)

7)乌鲁木齐陆院(初级指挥,增设武警机动师所需相关专业)

8)南京陆军学院(中级指挥,增设武警机动师所需相关专业)

7 ·院校,专业,师资,硬件整合后新设院校,扩大招生规模,实行三军四总部含武警联招联培,全军分配,定招定培,定向分配,满足全军各级各军兵种所需人才。

1)解放军后勤指挥工程大学(设军交工程专业,初中级指挥,军兵种含武警联招联培,全军分配,定招定培,定向分配)

2)解放军军医大学(全军只设一所,内含药学与高护专业,附设军事医学科学院,军兵种含武警联招联培,全军分配,定招定培,定向分配)

3)解放军通信指挥工程大学(或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初中级指挥,军兵种含武警联招联培,全军分配,定招定培,定向分配)

4)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或称解放军科学技术大学,军兵种含武警联招联培,全军分配,定招定培,定向分配)

5)解放军工程兵指挥学院(初中级指挥,军兵种含武警所有工程兵及测绘专业,交通黄金水文地勘专业,联招联培,全军分配,定招定培,定向分配)

8 ·海空联招联培,直升机专业实行三军联招联培院校,陆航学院撤编

1)空军航空大学(增设陆航相关专业)

2)海军广州舰艇学院(增设陆军船艇相关专业)

3)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增设陆军船艇相关专业)

4)空军雷达学院(改称解放军雷达学院,军兵种联招联培,定向分配,电子对抗,雷达对抗,装备操作维修管理指挥)

9 · 如 按军种保留的院校与专业,也要实行三军四总部联招联培,全军分配;或实行海空联招联培,满足各军兵种各级所需人才。

1)海军后勤学院(可并入新设解放军后勤学院,含原后勤工程学院专业)

2)空军后勤学院(可并入新设解放军后勤学院,含原后勤工程学院专业)

3)空军气象学院(改称解放军气象学院,军兵种联招联培,如地方大学有此专业该院则可撤编)军事裁撤合并院校方案。

4)空军工程大学工程学院(可并入新设解放军工程兵指挥学院)

5)海军工程学院(可并入新设解放军工程兵指挥学院)

10 ·武警规模员额有限,院校过多过滥,要大力削减压缩。公安部属院校与武警部属院校在院系名称和专业设置上要有所区别;可按战区设置武警指挥院校,扩大招培规模,足以满足需要,内设突出武警部队特点特色的警种专业(边防,消防,森警,特警,警卫,反恐,指挥,军法,士官,行政管理等),杜绝专业重复重叠。所有军队院校有所设置的其它通用专业(如后勤管理,卫生,通信,参谋,工程,电子信息,军械,装备,船挺,陆航类),可由军队院校实行定招定培,委招委培,定向分配,满足各级武警所需。

武警机动师按现役部队管理,由军队院校实行定招定培,定向分配方式,满足各武警机动师所需。保留院校

1)武警指挥学院(中级指挥)

2)武警特种警察学院

3)武警警种指挥学院(初级指挥,突出消防森警交通黄金水电地勘专业,撤出边防内卫反恐警卫类专业)

4)武警北京指挥学院(初级指挥)

5)武警沈阳指挥学院(初级指挥)

6)武警广州指挥学院(初级指挥)

7)武警成都指挥学院(初级指挥)

8)武警南京指挥学院(初级指挥)

9)武警济南指挥学院(初级指挥)

10)武警乌鲁木齐指挥学院(初级指挥)其余院校撤销

军队改革方案
篇二:军事裁撤合并院校方案

超级重磅:军队改革方案新鲜出炉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主体由中国陸军、中国海军、中国空军和中国国民警卫队组成,统称中国军队。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军队的最高统帅机关。在中央军委之下设总参谋部和陸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及国民警卫队总部。总参谋部是军队最高军令机关,负责组织全国武装力量建设和作战指挥;陆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和国民警卫队总部是各军种的最高行政机列,实行文官制,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以中央军委主持日常工作的秘书长兼任国防部长),建立相对独立于军队的国防行政体系(涉及国防动员、国防科研、国防工业、国防预算和国防采办等事务)。撤销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将三部职能分别转入国防部、总参谋部和各军种总部。

撤销现有七大军区。将全国划分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大战区。各战区设军队联合司令部(除司令部机关和直属队外,不设直属单位),对战区所辖陸、海、空军和国民警卫队部队统—行使作战指挥权(战时视需要设战役集群司令部)。各军种部队之间平时的协同训练和联合后勤保障等事务亦由战区负主要责任。

陸、海、空三军由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和预备役人员组成,员额为一百万人,其中陸军为四十九万人、海军为二十一万人、空军为三十万人;国民警卫队员额为一百万人(亦编列少量文职人员)。军队总员额为二百万人。

设军种参谋长一职为各军种首脑;四大战区军队联合司令部司令员分别由各军种将领出任。

坚持和完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实现军官和士官队伍的职业化。

一、关于陸军的编制

(—)、取消军级建制,以师为大单位。将现有十八个集团军缩编为十四个师、空十五军转隶陸军并缩编为—个空降师。即陸军的基本作战部队为十五个师(每个战区配置三~四个师),另辖若干独立的防空旅、特种作战旅、战役战术导弹旅和专业"蓝军”旅(部队训练模拟假想敌,配属于陆军各战术合同训练基地)。师下辖三个作战旅和一个航空旅及防空团、侦察营、通信营、工兵营、运输营、卫生大队、装备维修大队等作战保障、技术装备保障、后勤保障部队,其编制序列为师~旅(团、大队)~营~连~排。排为战术小分队;连为基本战术分队;营为高级战术分队(配属基本后勤保障系统,亦为基本伙食单位);团为战术部队,通常辖两个营和若干作战保障、后勤保障分队;旅为基本战术部队,通常辖六个营和若干作战保障、后勤保障分队,其编制平时相对固定,作战时根据任务需要,在师的编成内作相应调整。全师员额约为—万六千人。

(二)、在军队大联勤体制下,各战区的联勤保障系统列入陸军编制。战区另组建若干列入陸军编制的预备役后勤保障旅,作为后备机动力量,战时为辖区陸、海、空军和国民警卫队部队提供战役后勤支援。

(三)、将第二炮兵并入陸军建制,作为—个相对独立的兵种,设陸军战略炮兵司令部(由中央军委直接指挥),掌管射程在一千公里以上的中远程导弹和洲际导弹(—千公里以下的中短程导弹编入陸军各独立战役战术导弹旅,由各战区指挥;反舰巡航导弹划归海军),下辖十六个导弹发射旅(旅辖六个导弹发射营)和若干作战保障、技术装备保障、后勤保障部队,其

主要任务是对敌方重要目标实施核打击(必要时亦可遂行常规火力突击任务)。取消基地建制。该兵种员额约为七万人。陆军第一副参谋长兼任该兵种司令员。

(四)、将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地市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武部全部撤销。在省—级设国防厅、县市(区)设国防局,作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军事部门和兵役机关,负责国防动员、兵员征集、民兵训练、人民防空和国防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不列入军队编制,其干部均由部队现役军官和士官转任。地方各级国防行政部门战时受所在战区(防区)军队领率机关节制。

陸军部队军官和士官的职务与军衔的设置,陆军参谋长和第一副参谋长为上将、副参谋长为中将、总部高级参谋为少将、参谋为上校,师长为少将(国际惯例)、师参谋长为上校、师参谋为中校和少校,旅长为上校、副旅长兼旅参谋长为中校、旅参谋为少校(军队各级司令机关中的幕僚,中级以上官佐不分军事干部、政工干部、后勤干部,一律称为参谋人员,军衔在少校以上;取消“政治干事”、“后勤助理员”等称谓),团长(大队长)为中校、副团长为少校(团长、副团长分别兼任下属两个营的营长),营长为少校(设一名军官和一名士官为营长助理),师部、旅部和团部副官(军队各级领导机构中首长和参谋人员的助手)为上尉,连长为上尉(设一名士官为连长助理),排长为中尉,副排长为少尉(排不辖建制班,作战时根据任务需要组合人员和装备形成战斗单元,设排长、副排长和一名军士长三人为排干部;担任营、连长助理职务的士官类似于西方国家的参谋军士,所对应的军衔分别为一级军士长和二级军士长,担任排军士长职务的士官军衔为三级军士长)。取消大校军衔和四级军士长军衔(士官以下的士兵军衔设置为二等四级,即兵和下士、中士、上士)。

部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队、野战医院)的医护人员,军医的军衔为中尉~中校(医助为少尉),护理人员(护士和护士长)实行士官制,所对应的军衔为上士~一级军士长;上级医疗卫生单位(军种总医院、中心医院)的医护人员为文职,不授军衔。

二、关于海军的编制

海军设北方舰队、东海舰队、南海舰队三大舰队和一个陸战师(由陸军两栖作战部队转隶改编而成)。各舰队下辖舰艇支队、岸基航空兵师和舰载机飞行联队、岸炮旅、防空旅、雷达旅、电子对抗旅、陸战旅(不属于海军陸战师) 等作战部队和训练基地、后勤保障基地等战勤保障部队。撤销水警区。取消军级和副军级建制。

海军舰艇部队军官的军衔循国际惯例,航空母舰舰长为上校、驱逐舰舰长为中校、护卫舰舰长为少校,战略导弹核潜艇艇长为上校、核动力攻击潜艇艇长为中校、常规动力攻击潜艇艇长为少校;舰艇支队(或航母战斗群)为师级单位,支队长为少将。

三、关于空军的编制

(—)、空军主要由航空兵部队和航天兵部队组成。撤销军级建制,将专门担负对地攻击任务的强击机部队转隶陸军,编入各师属航空旅。其基本部队为十四个航空兵师(每个战区配置三四~个师)和若干雷达旅、地空导弹旅。航空兵师为多机种混编,下辖数个飞行联队(旅级)和飞行大队(团级)装备各类固定翼飞机约一百七十架(另拥有一定数量的无人机)。

(二)、航天兵以总装备部所属航天系统与二炮和空军相关部队合并改编而成。作为—个相对独立的兵种,设空军航天兵司令部(由中央军委直接指挥),主要担负军事航天和太空防御(反导弹、反卫星)任务。该兵种员额约为五万人。空军第一副参谋长兼任该兵种司令员。 空军航空部队军官的军衔,师长为少将、联队长为上校、大队长为中校、中队长为少校、飞行员为中尉~上尉~少校。

四、关于国民警卫队的编制

中国国民警卫队是国家拥有的正规化现役准军事部队,其主要任务是守护边境、警卫国家重要目标和军事设施、处置突发事件、打击恐怖主义、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作为陸、海、空三军重要的辅助和后备力量,可为陆、海、空军提供各种勤务支援,军事裁撤合并院校方案。

战时协同陸海空军作战,亦可成建制转入陸海空军。该军种(找不到确切的定义词,姑且称之为军种)是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为基础,整合解放军相关部队改编而成。

(—)、将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边防部队(边防检查站和边防派出所除外)与解放军边海防部队(如要塞区、水警区所属部队和沿边沿海省军区所属的边海防部队)合并改编为中国国民警卫队边防部队,员额为二十一万人(另辅以相当数量的半专职化的边防民兵),设相对独立的边防部队司令部(国民警卫队第一副参谋长兼任该部队司令员),统—管理全国边海防事务,下辖十一个边防支队,布署在沿边沿海地区(不对应省级行政区划)。撤销内陆省份的武警公安边防总队(全国各地的武警公安边防检查站和武警公安派出所取消兵役制,改称出入境检查站和边境管理派出所,作为地方公安机关的一部分,其人员身份改为公务员编制的职业警察)。

(二)、将武警各省总队,各机动师与解放军担负独立机动作战任务(即不属于十八个集团军的合成师、旅)和大城市及重点军事目标卫戍警备任务(如北京卫戍区,上海广州等城市警备区,香港澳门驻军)的部队合并改编成国民警卫队内卫部队。其地方警备部队按省级行政区划(包括港澳地区)设支队;其机动部队按战区部署,每个战区配置一个支队。内卫部队各省级支队下辖一个航空大队(主要用于搜索救援、兵力和物资投送)、数个警备大队(各大队均为团级建制,辖数个营级中队和连级分队)和一个机动联队(旅级建制,辖若干营级中队和连级分队),其兵力部署不对应市县行政区划,在全省范围内统—配置。机动部队各支队主要担负跨区域反恐处突任务,装备一定数量的重型武器,其实力大致相当于陆军摩托化步兵师,战时可直接投入机动作战。

(三)、将警卫中央首脑机关的任务由解放军移交给国民警卫队,解放军序列的中央警卫局(总参警卫局)及其所属部队转隶国民警卫队(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警卫部队取消兵役制,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部分,其人员身份改为公务员编制的职业警察)。

(四)、将武警水电、交通部队与解放军海军、空军和二炮所属的工程建筑部队合并改编为国民警卫队工程部队,辖四个支队(原则上每个战区配置一个支队),其主要任务是国防和军事工程建设(战备公路、桥梁,军港、机场、导弹洞库和发射阵地等)和抢险救灾(列为国家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骨干力量),战时为陆、海、空军提供作战工程保障支援(武警黄金部队集体转业移交国土资源部;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部队取消兵役制,其主体灭火队伍脱离公安系统,人员身份改为事业编制的专职消防员,其防火监督执法职能移交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武警森林部队取消兵役制,并入地方消防系统)。

(五)、国民警卫队各支队均为师级建制,员额约为—万七千人。其军官和士官的职务与军衔的设置与陆军基本相同。

五、关于军队非作战体系的改革

(一) 撤销军队各级专业文工团、体工队、出版社、电影制片厂

和解放军艺术学院等文体机构。各军种只设一专业的军乐团(主要承担礼仪任务,实行士官制)和一个半专业化的合唱团即可,基层部队可以组织官兵业余演出队。另外,国家从政策层面上建立地方文艺团体为军队服务的机制。

(二) 将干休所、疗养院全部移交地方,部队营区后勤保障实现社会化。军方可通过经济合同的方式向地方购买相关服务。

(三) 大力精简机关、学校、医院、研究所、报利杂志社等非作战机构。将后勤部门与装备部门合并,师以下单位不设机关(政治部门和后勤部门从属于司令部,亦不单独设置机关);将二军大等医科院校和大部分医院移交地方(保留各军种总医院兼军医学院),将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军事科学院、军事博物馆、解放军档案馆、军事医学科学院以及总部和军兵种所属的装备研究院、工程设计院等科技和学术研究机构划归国防行政系统,全员文职化,不列入军队编制(国防大学仍然承担培训军队高级干部的任务);撤销解放军外语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和各政治学院等文科院校,合并指挥院校和工程技术院校。撤并后,军队各类学校保留

三十所(不含军医学院)即可(如陆军设士官学院、军官学院、参谋和指挥学院、后勤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军械装备学院和战略炮兵学院等七所学校),均为师级。

(四) 、撤销军队派驻地方的各类军事代表机构(军代局、军代处、军代室、后备军官选培办等),相关职能由国防行政部门承担。总后青藏兵站部、川藏兵站部退出军队序列,归属国防行政系统,分别改称青藏兵站管理局和川藏兵站管理局。

(五)、全面改革军事司法体制。以战区为单位,设置两级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和军事保卫机关,对辖区内发生的相关案件不分军兵种,统一行使侦查权和司法权。战区内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和军事保卫机关(军事保卫局和军事保卫分局)各设三所即可,人员均列入陆军编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分别改称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和中国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厅(人员仍为军队编制)。

(六)、军队文职人员通常配属于医院、学校、报刊社等非作战单位和部队师以上机关,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及其他辅助性工作,原则上由现役军人改任,不直接从地方招收(如特殊需要从地方直接招收,必须先到基层连队服完两年义务兵役),其着装样式另外设计,明显区别于现役军人(外出执行任务时可着部队作训服)。

(七)、国防行政系统在地方普遍设立军事训练中心,主要用于当地民兵训练。应征入伍的新兵在补入部队之前,必须先在当地的军事训练中心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基础训练,经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军籍,正式服役。

俄罗斯的军事改革
篇三:军事裁撤合并院校方案

俄罗斯立国后,面临着重新组建军队的重大任务。从一开始,俄就强调,其建军过程不应是在原苏联武装力量基础上的一种简单的恢复和重建,而必须从旧模式中走出来,走军事改革之路。几年来,俄军在组建工作中的确采取了包括裁军撤军、重建领导与指挥体制和修改兵役制度等一些改革措施,尽管动作不算小,但实际上还是一种恢复与调整的性质,并未触及俄军的根本体制。连俄官方都承认,“真正的军事改革并未开始”。1996年以来,随着俄经济形势逐渐趋缓,新的政体基本确立,在对军事政治形势和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作出系统分析的基础上,俄决策层认为正式实施军事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1997年7月16日签署了对武装力量进行重大结构改革的命令,正式拉开了全面军事改革的序幕。在总统、议会、政府和军方的参与下,有关军事改革的具体构想和方案正在陆续出台。

从初步公布的改革方案和俄军政要人的讲话看,俄罗斯全面军事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支高效率的人数不多、机动灵活、编成合理、装备先进、有充分的遏制能力的现代化职业军队,一支与国家经济实力相适应、能切实保障国家安全的军队。这一目标将分两个阶段来实现:第一阶段为1997-2000年,主要是采取措施使军队结构更趋合理,减少无助于增强国家防御能力的浪费性支出。第二阶段为2001-2005年,按照高技术战争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军种结构,完善指挥体制,装备新型技术兵器。围绕实现上述目标,俄罗斯初步制定的军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一、以减少军费负担,建立精干的军队为目标,继续压缩军队员额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接管了原苏军75%的兵力,约280万人。俄军从1992年5月开始裁减,截止1996年已经裁减了112.28万人。尽管如此,俄认为维持如此数量的军队仍然力不从心,而且有碍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叶利钦的改革方案中提出1997-1998年再裁减50万人,使总兵力降至120万人。裁减的具体方案,一是重点裁减中央指挥机关,计划把拨给国防部机关的资金削减到占军队总预算的1%,这样一来,中央指挥机关的人数将裁减三分之一。将军的数量将由目前的2865名(其中军队为1928名)减少至2300名。二是重点裁减各军兵种中缺编严重、技术装备程度差的作战部队、后勤保障部队和机构,保留并充实部署在受潜在威胁的地区以及西部、南部和东部等重要战略方向的部队集群,此外,还将利用裁减下来的部队来补充、加强战略遏制力量、指挥-侦察和通信系统、前线航空兵和陆军航空兵等。三是重点裁减部队中的士兵,最大限度地保留军官和准尉。四是把国防部道路管理局转交给地方政府,此一项将裁员5.6万人。五是进一步减少军队院校的数量和招生人数。

二、以加强战略遏制力量为重点,优化军种结构

经叶利钦批准的军事改革方案中提出在1998-2000年期间要把战略火箭军、军事航天力量和反弹道导弹防御部队合并成“战略火箭军”;国土防空军与空军合并,仍称空军。这样一来,俄军就由目前的五大军种变为战略火箭军、空军、海军和一般任务部队四大军种。

此次结构调整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战略遏制力量的重新组建。近年来,经过《欧洲常规力量条约》的实施,俄武装力量自身结构的调整和俄军工潜力的严重下降,俄军的常规力量受到极大削弱,其战斗力在短时间内很难恢复到与维护国家安全相适应的水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俄罗斯将不得不把确保国家安全的砝码主要压在战略核力量上。通过对战略力量的合并,裁减多余人员,优化内部结构,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资源,节约资金,二是有利于集中指挥与控制,“大大提高战略遏制力量的战备水平和可靠程度。”

三、按“战役-地域性质”的原则,改革战区指挥体制

目前,俄罗斯设8个军区,军区的设置与职能基本与前苏联时期相同,即军区按地区设置,是一种“地区性高级军事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的陆军实施指挥,对空军和防空军也有一定的指挥权。新的军事改革方案提出,1999-2000年,军区的数量将由8个减为6个。不仅数量减少,职能也将发生重大变化,改革后的军区将具有“战役-地域性质”,赋予军区“战役战略指挥部的地位”。新的军区指挥机构不仅对辖区内武装力量各军兵种的军团、兵团

和部队拥有战役指挥权,对其他军队,如边防部队、内卫部队和紧急情况部所属的部队等也拥有战役指挥权。与此同时,宣布将取消陆军总司令一职,其职权由各军区司令部行使,原先属陆军总司令部指挥的防空力量和航空兵将改由军区指挥。这一改革可以达到如下目的:一是减少了指挥层次,提高了战区对突发事件和局部冲突的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加大了战区的战役-战略指挥权,使军区真正成为能对各种军事力量都能实施指挥的机构,将有效地避免在同一战役方向上指挥不统一,行动不一致的弊端。

四、根据实际需要和国家的财力水平,分步骤建设全职业化军队

俄罗斯建军伊始就宣布实行义务兵役与合同兵役相结合的混合兵役制,并且逐步扩大职业兵的比例。截止目前,俄军共有23.1万名合同兵占全部现役士兵总数的25%。1996年,叶利钦总统在大选前后提出了取消混合兵役制,全部实行合同制,“按职业原则建立国家武装力量”的改革方案。虽然叶利钦的方案遭到了种种非议,但现在看,建设全职业化军队已经势在必行,只是时间可能不是叶利钦提出的2000年以前,而可能是2005年前,甚至更晚一些。主要障碍是财力不足,据俄总参部组织动员总局估算,维持一个合同制军人要比维持一个义务制军人的费用多2.5倍。因此,俄军打算分步实现建设全职业化军队的目标。第一步,2000年前,首先把参加维和部队和在军事冲突地区执行任务的兵团和部队改为合同制。第二步,2005年前,完成全部建成职业化军队的目标。据透露,1997年秋季,国防部将向政府提交实现职业化的具体计划。

五、以稳定军队和提高战斗力为目的,加强对军人的社会保障

自1993年以来,俄已通过了涉及军人生活保障问题的19部联邦法、3项议会决议、20多个总统令和75个政府令。虽然提高军人待遇的口号叫得很响,但对军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却越来越低。据报道,国家拨给军队的大约70%的资金都用于发放津贴、购买食品和支付工资上,既使

军事裁撤合并院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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