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熊

2020-07-23   来源:大学励志

宁波大学学生选课须知
篇一: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熊

宁波大学学生网上选课须知

2008学年第3学期和2009-2010学年第1学期的学生网上自主选课工作已经开始, 现根据《宁波大学学生选课细则》,将选课的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同学们务必认真阅读、执行。

1、准备工作 同学们须认真学习《宁波大学学生手册》(2008年版)中的有关选课规定及本人的专业培养方案,明确本人所在班级的班号、候选的课程。

2、选课时间 2009年6月9日(周二)16:00—6月15日(周一)10:00。

3、网址 选课用的电脑必须能进入校园网内部站点,在IE中直接输入

4、关于辅修班 辅修班开设的课程也请学生在网上进行自主选课,但须具备辅修资格。单独开设辅修班(班号为:333333)的课程具体的上课安排请向开课学院咨询。

5、关于素质类和通识类课程

2007、2008级学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选修通识相应板块的课程。通识类课程请查看教务管理系统个人页面上选课专栏中的“通识类课程列表”。

2006级及以前年级学生的素质类课程请查看个人页面上选课专栏中的“素质类课程列表”里的相关内容及具体每门课程的“备注”信息,并根据“素质类课程列表”里的规定选择本人所在类的素质类课程;(注:素质类课程有两类,分别为:①文、经、法、教育、管理、历史类学生选和②理、工、农、医类学生选),同时,2006级及以前年级的文、经、法、教育、管理、历史类学生可以选通识类课程中的自然科学板块、工程技术板块、综合板块中的课程作为素质类课程:2006级及以前年级的理、工、农、医学类学生可以选通识类课程中的人文科学板块、社会科学板块、综合板块中的课程作为素质类课程:

6、关于公共选修课 为保证更多的学生能选上公选课,每个学生选修全校性公选课(班号为000000)不得超过5门,否则所选的全校性公选课将被全部删除。

7、关于课程备注 某些课程因课程性质的特殊性和限制性,我们在选课工作表里进行了备注(如备注:“限本班”,“素质类课程”等),选课时请留意每门课程的“备注”信息。

8、关于教材征订 选课后,相关课程的教材征订状态默认为征订,若不需要通过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则点击教务管理系统“教材征订”栏,在要退的教材前把“√”去掉,,然后按“提交”按钮即可,否则表示征订该门课的教材。若退选该门课程,则相关教材的征订自动取消。

9、选课数据处理 每门课的限选人数只是作为参考,学生在网上选课时不作限制,先选或后选也

没有区别;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各门课程的限选人数,以及学校的教室资源情况和该课程的特点,对一些课程的选修学生进行删选。删选的原则是:①专业选修课以本专业学生优先,其他专业学生随机删选;②学生预选结果与正式选课不挂钩,但在正式选课后若课程选课人数超过规定人数限制,优先删除未参加预选的学生。

10、退、改选时间:2009年6月23日(周二)16:00—6月28日(周日)16:00。

11、注意事项 a、学生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出现因密码泄露导致选课数据被他人修改的现象,若有同学遗忘密码,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重新设置密码。b、学期结束前,网上公布的各课程上课时间一般不再变动,但上课地点可能会因选课人数变化等原因而作出调整,故请同学们于下学期报到当天,再上网查看“课程变动通告”和“我的周课表”,以防届时找不到上课教室。c、学生选课结束后请以注销的方式退出系统。

12、学生在选课时可以通过班号、开课学院、授课教师、课程类别、上课时段等根据自己的需要快速查询和检索到相关课程,同时请关注个人页面上的其他通知信息。

13、选课属于教学活动的一部分,学生选课时必须认真负责,认真阅读《宁波大学选课细则》和《选课须知》等文件,不要请人代选,在选课时遇到困难可咨询学院教务办或本专业教师。

教务处

2009/06/05

教 务 处 文 件 -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篇二: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熊

教 务 处 文 件

教务处 [2006] 115 号

关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即将来临,为规范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安排、落实好这次考核的各项工作,现将本学期期末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时间:

1、学校统一排考课程考核时间为2007年1月8日至1月18日;

2、学院排考课程考核时间为17周。

3、缓考统一安排于1月18日至19日进行。

4、补考统一安排于下一学期的第一周进行。

5、单独开班的辅修类课程,结课考核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的第1周。

6、考核时段为上午8:45~11:15,下午13:45~16:15。

二、 考核工作要求:

1、 采取闭卷、开卷、“一页开卷”等笔试形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同时出题型相同、难易度相当的A、B、C三份试卷,由学院随机抽取1份用于结课考核;面试、

口试等考核方式应采取抽签的形式进行,由2位教师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学生的考核

成绩。学位课程必须建立试题库或建立由题型相似、难易相当、题目重复率低的10

套以上不断更新的试卷组成的试题库,由开课学院教学副院长随机抽取1份用于结

课考核。

2、 试卷均须采用统一的宁波大学考核命题稿纸,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计算机打印。经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由教学秘书统一于15周送文印中心付印。论文形式的考核方式,应使用统一的宁波大学答题纸。

3、 对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课程(双语教学除外),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核、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一般不允许由任课教师分头阅卷。

4、 考核方式、考核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有一定的覆盖面,能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并附有详细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考前任课教师不得

以任何形式将考核内容进行讲解泄露,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 教师应严把成绩评定关,防止降低要求,杜绝人情分及尺度不一的现象。

6、 笔试考核时间一般为二个半小时。考核时间不是二个半小时的,需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执行,输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并进行书面备案。

7、 由学院组织的结课考核,须在考前一周将考 核安排情况输入教务管理系统。采取

闭卷、开卷、“一页开卷”等笔试形式的考核,考场一律要求隔座安排座次,并安

排学生座次号。

8、 学院须及时将闭卷、开卷、“一页开卷”等笔试形式考核的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

标准归档,对于采取其他考核方式的,学院也应将考题(或选题要求)、考核要求及

评分标准等评分依据材料归档保存。

9、 学生参加考核必须携带考试证或校园卡,并按指定考位就座,无证者不得参加考核。

10、 凡参加大学英语考核及英语听力考核的同学请携带随身听。

11、 17周前向2006级的每一位同学发一张《考核承诺书》,并回收回执单。

三、缓考

1、课程考核冲突者可申请缓考。

2、因病住院、意外伤残等不能参加结课考核者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缓考。

3、学生申请缓考须填写《宁波大学课程考核缓考申请表》,按规定办理完有关手续

后送所在学院审核。缓考申请于16周末截止,逾期不再补办;因病缓考必须在

考前申请,考后申请无效。

4、为保证缓考能在两天内顺利完成,结课考核由学院安排的缓考仍由学院安排,结

课考核由教务处组织的,缓考仍由教务处组织。

四、补考

补考原则上定于3月2日至3月9日进行。

五、试卷的保密工作

试卷的各个流通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教务处、各学院、印务中心都要指定专人

传递、登记、制作和清点;试卷要专柜保存。

六、考核巡视工作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熊。

各学院应安排期末考核主考及副主考,学校和学院都要组织巡视小组。校级巡视由

教务处牵头安排,院级巡视由学院安排。

七、监考工作

望各学院务必加强对监考工作的重视,在考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宁波大学考场规

则及违规处理办法》、《宁波大学监考规程》等有关文件,要求监考教师认真监考,规范

监考程序,及时到位监考。考核结束时,务必规范收卷环节,避免发生收卷份数与考核

人数不符的现象。

八、学院须认真填写“附件2”,并须对本学期的考核情况及为提高教学质量所进行的

考核改革进行书面总结。下学期初请各学院对本学院的考核工作包括命题、改卷、成绩

评定等环节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九、各种表格必须使用新的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

宁波大学教务处

2006/11/20

附 1、2006-200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核考务工作安排

2、《2006-2007学年第1学期考核情况汇总表(所有课程)》

附1: 2006-200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核考务工作安排

一、 考核的组织与安排

1、 本次期末考核(包括缓考、补考)组织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合作分工进行。

2、 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确定好“统一排考”课程,具体如下:

(1)系统中的课程清单包括03级及以前的“考试”课程及04、05的全部课程。

(2)对03级及以前的考试安排仍按考试/考查进行,考试课(除采用非笔试考试方式外)由教务处统一

安排,考查课、中期结束的课程及采用非笔试考试方式的考试课由学院安排。

(3)04级以后各年级的公选课、辅修课、实验课、艺术类课程、实习、实训课程,以及采取开卷、“一

页开卷”、面试、口试、撰写论文等考核方式的课程和中期结束的课程,结课考核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其他采取闭卷、计算机等级上机考核方式的课程及学位课程,结课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安排。

(4)在教务管理系统的“统一排考”中把需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程前打上勾并提交。希望各学院充

分征求任课教师及学院领导的意见,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5)在系统中确定完毕后,将需“统一排考”的课程清单打印一份,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教

务处。

(6)学校统一排考的课程中若有课号(前七位)不同但需要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的需一并上报。

3、 教务处于13周末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公布学校统排课程期末考核安排草表,各学院对所列课程、考

核安排等信息进行校对,并对安排不够合理的课程提出修改意见。

4、 监考教师由学院负责安排,原则上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及学生所在学院各出一半,考核人数在80

人以上的需安排3名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安排1名,学生所在学院安排2名监考教师。校对、

修改结果及监考教师的安排输入于12月15日结束;教务处于12月22日在网上公布正式的期末

考核安排表,由学院通知各监考教师及相关学生。

5、 除闭卷笔试外,采用其他考核方法及考核时间有变化的均须输入“期末考试管理”的备注栏,并

进行书面备案。

6、 为了避免学生漏报缓考,待正式公布期末考核安排后,请各院将系统中有考核冲突信息的学生名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熊。

单及时公布并督促学生及时报名,然后将缓考名单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1份盖上公章于12

月31日前送教务处。

7、 教务处于17周公布本学期缓考安排表,各学院负责通知有关学生、落实考卷及安排监考教师等,

并负责将缓考试卷按考核人数印好后于1月10日前送教务处。

二、 试卷的印刷与分发

1、 各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期末考核试卷的印刷与分发。

2、 试卷的印刷地点指定为宁波大学印务中心。

3、 期末考核试卷(A、B、C卷)须采用统一的命题稿纸,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计算机打印,经所在学院

教学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后由教学秘书在15周统一送印务中心付印。

4、 宁大印务中心负责按要求印刷,保证试卷的文字、符号和图表等清晰。

5、 各学院在考核前派专人到印务中心领取试卷,并按考场分好试卷。并将《监考规程》、《考核注意

事项》、《宁波大学考场记录表》、《考核座位表》一并放入各考场试卷中。

三、 试卷的保密工作

试卷的各个流通环节都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教务处、各学院、宁大印务中心都要指定专人传递、登

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熊。

记、制作和清点;试卷要专柜保存。

四、 考核的巡视工作

各学院须于17周前将本院主考、副主考及巡视安排报教务处备案。各级巡视组成员须在考前15分钟

到考务办公室(5—102)签到。学校将对各考场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五、 考核情况汇总及总结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熊。

各学院须认真填写附件2,并将附表及考核总结于19周结束前交教务处并发送至ljwjwc@nbu.edu.cn。

附2

制表人:

日期:

学院(盖章):

宁波大学选修课参考(+10级补充)
篇三: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熊

用于宁波大学学生选课
篇四: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熊

宁波大学教务管理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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