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包括

2020-06-24   来源:励志创业

绵阳市2016年公需科目互联网+题库
篇一: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包括

1.“互联网+”创业创新这讲提到,未来企业形态中,企业将占据重要地位。错 2.与传统产业相比,互联网产业的创业成本较低。对 3.3.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产业已经都被互联网所侵占。对 4.从某种意义上,拥有资产为骄傲的行业已经被互联网平台肢解掉了。对 正确 4. 5.5.我国的互联网已形成生产性互联网。错 6.6.在中国金融市场中,最庞大、功能最强大是证券系统。错 7.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与影响”这讲,农业时代的特征是劳动力和土地 的结合。对 8.互联网公司的中央服务器成为了一个信息的中枢,它有信息的传递、信息的 处理和信息的储存,所有的用户都是通过中央服务器来发生信息的交互。对 9.信息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化的进程,让每个人可以找到自己才能得以释放的 机会,让每个人的个性都可以得到发展。对 正确 错误 10.李克强总理 2015 年 6 月 24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 +”行动。对 正确 错误 11.发展“互联网+”新经济的核心是开放分享,表现是满足用户体验。对 正确 错误 12.实施“互联网+”行动顶层设计需解决的唯一问题是从“互联网+”行动实施 建设的角度,如何统筹规划,面向问题,形成完整理念和策要求,确立实施的 主线。错 正确 错误 13.要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和地域行业特点,是推进“互联网+”的必须 注意的问题之一。对 正确 错误 14.众筹就是用移动互联网来做的一种融资。对 正确 错误 15.根据“电子商务的下一个五年”这讲,由阿里巴巴“双 11”爆款的巨大销量, 可见中国市场有巨大的刚需。对 正确

16.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意味着融到 250 亿美元的资金。错 正确 错误 17.互联网仅仅是由于出现了几个行业巨头就认为格局被锁定了,进入后互联网 时代,就是一念之差。对 正确 错误 18.截至 2014 年 12 月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低于 50%。对 正确 错误 19.我国农村地区和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异不大。错 正确 错误 20.仅仅 15 年时间,手机用户和网民数量迅猛攀升,分别增长了 14 倍和 8 倍。 错 正确 错误 二、单项选择(每题 2 分) 21.下列哪项有利于丰富互联网产业发展模式( C)。 A.云计算 B.大数据 C.共享经济 D.物联网 22.物联网是物与物相连的互联网,其核心和基础是( A)。 A.互联网 B.云计算 C.大数据 D.机器 23.“互联网+”能使跨地区合作成为企业发展的新形式,这是从( B)方面判 断。 A.生产分工 B.合作模式 C.营销方式 D.供应链管理 24.(B )是一种新兴的大众创新创业模式,其中有一个非常火的名词叫做“创 客”。 A.众筹

B.众创 C.众包 D.众集 25.在网络经济下,不仅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企业 的价值创造活动中,消费者也可以通过(D )等方式获取大量资源,参与创新 创业。 A.“众创” B.“众筹” C.“众包” D.以上都是 26.我国网络零售交易规模在 2013 年就超过了( A)。 A.美国 B.英国 C.日本 D.韩国 27.云服务渗透率最主要是( C)。 A.平台 B.个体 C.企业 D.以上都是 28.物联网的基础实际上是一个( C)。 A.移动通讯技术 B.互联网 C.电子传感器 D.电子计算机技术 29.越来越多的交易是通过(A )平台、场景来进行。 A.互联网 B.线下 C.交易所 D.银行 30.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与影响”这讲,工业时代的交易方式是(B )。 A.物物交换和以金属货币为中介的交换模式 B.货币和以货币为基础的金融行业 C.物物交换,产生一般等价物 D.以上都是 31.“普惠金融概念”是在(C )引入到中国。 A.1949 年 B.1979 年 C.2005 年

D.2015 年 32.银行业是高度垄断的,是属于( A)障碍。 A.制度 B.技术 C.创新 D.资本 33.( A)就是银行通过征信信息对个人的特征进行一个定性、定量的分析。 A.小数据 B.大数据 C.抽样统计 D.样板统计 34.我国现在面临新的挑战是( D)。 A.资源环境约束挑战 B.经济风险积累挑战 C.传统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面临挑战 D.以上都是 35.根据“‘互联网’+行动计划解读”这讲,下列属于“互联网+”智慧能源的 特点的是( D)。 A.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 B.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 C.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 D.以上都是 36.2011 年英国一家机构做调查显示数字商最高是(B )人群。 A.13-14 B.14-15 C.15-16 D.16-17 37.( A)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它最重要的价值来源。 A.数据 B.服务 C.营销 D.体验 38.亚马逊的“送”的具体表现不包括(A)。 A.程序化 B.科技化 C.多样化 D.人性化 39.2014 底全球互联网普及率是(A )%。

A.42.3 B.87.7 C.70.5 D.45.7 40.2000 年初,全球手机用户数量仅为( A)。 A.5 亿 B.6 亿 C.7 亿 D.8 亿 三、多项选择(每题 2 分) 41.海尔是我国率先利用互联网改变内部组织模式的一家企业。它最早实行了 (ACDE)等四个环节。 A.总部事业部 B.研发部 C.事业本部 D.事业部 E.分厂 42.“‘互联网+’背景下传统产业如何转型升级”这讲分别从(ABE )等几个 方面介绍了“互联网+”推动产业发展模式变革。 A.生产过程 B.要素配制 C.合作模式 D.营销模式 E.决策系统 43.“‘互联网+’背景下传统产业如何转型升级”这讲介绍的智能制造主要包 括( ABC)等方面。 A.智能产品 B.智能生产 C.智能服务 D.智能售后 E.以上都是 44.未来的第四代互联网公司是( AB)的结合。 A.大数据 B.人工智能 C.网络信息 D.互联网+ E.以上都对 45.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与影响”这讲,工业时代区别于农业时代的特 征有( ABD)。 A.资本

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二: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包括

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上)

2015-10-22

摘 要:伴随着“互联网+”的浪潮,我国互联网保险又向前迈进了坚实的一步。保险营销渠道和保险产品互联网化进程不断加速,创新新险种和销售额也不断增加。互联网保险在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针对性强等优势的同时,在信息安全、险种设计、服务质量、资产负债配置、法律规范等方面存在诸多风险。本文重点针对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创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应对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风险管理,发展对策

2015年我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从而各行业掀起“互联网+”的浪潮。“互联网+”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形态、新业态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保险是保险人或保险中介以大数据为依托,运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保险销售O2O模式转换,始终贯穿于险种开发到合同终止一整套的运作过程。

一、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及主要的商业模式

(一)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及主要代表险种

1.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

早在1997年,中国保险信息网成立,标志着保险和互联网的结合开始全面铺开。随后国内知名的大险企开始如雨后春笋般组建了各自公司门户网站,由于当时只是险种和公司形象的宣传,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打破这个局限的是中国人保公司,其在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后,实现了国内首张电子保单合同的签售。

此后,由于电子商务的风潮来袭,互联网保险开始逐步深入展开市场细分和各种模式演进的阶段,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近三年来,电子商务颠覆传统理念,与此同时网购规模呈几何式增长,更加激发了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快速兴起。从2006—2014年,互联网渠道保费规模提升了近100倍。2014年,互联网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58.9亿元,同比增长195%,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大幅提升,几乎是前八年的总和,远高于同期全国电子商务交易增速。互联网保险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7%增长至2014年的4.2%,对全行业保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8.9%,比2013年提高8.2个百分点,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整体呈现迅速增长态势。

2.我国当前互联网保险的品种与特点

互联网保险发展很快、品种也很多,主要涉及寿险、财险、信用保证保险和新奇的创新险种,但是主要以短期性的互联网保险为主,表1介绍了国内互联网保险的主要种类和相关的具体品种以及品种的特点分析。

(二)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创新方式及主要商业模式的演进

1.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创新方式

渠道创新。突破了诸如保险代理人员的展业销售、银邮代理、中介代理、电话销售等线下渠道,直接通过线上销售,这不仅拓展了保险的销售渠道,而且为保险险种的开发设计打开了发展的空间。另外,在带给客户体验上有很大的不同,互联网保险更强调的是碎片化、场景化、定制化、人性化。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包括。

险种创新。大中型的保险公司为了赢得竞争优势,着重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开发出基于互联网的对口的专业保险产品,例如,淘宝运费险、铁路系统代理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基于在P2P“去担保”的背景下,中国人寿财险与民安保险联手与P2P网贷平台“财路通”开展保险业务,中国人寿财险对“宜信”承保“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

组织创新。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传统保险公司在机构设置上有很大不同,传统的保险公司一般分为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机构设置冗杂,而互联网保险公司不设分支机构,因此在经营成本上处于领先优势。另外,运用互联网技术与资源完成保险业务全过程,逐渐会对保险公司去实体化去中介化。

2.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商业模式演进

(1)萌芽阶段。2000年,大中险企(如平安直通、泰康在线)和一些保险中介先后组建了自己的官方网站。在展示品牌的同时,宣传各种险种,提升企业形象。这种基于电子商务的模式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还停留在萌芽和探索阶段。

(2)过渡阶段。第三方平台和兼业、专业代理模式。2011年,保监会正式下发《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趋向规范化、专业化。2012年,以淘宝保险频道各大险企的淘宝旗舰店和借助微信、微博、互联网金融网站(网易理财、招财宝京东金融)推广的第三方电商平台运作模式开始兴起,并迅速成长壮大。随后,以铁路和航空系统、网银代销、移动、携程、车商经营自身业务同时代销各种短期险种的兼业代理模式开始出现。随后以慧择保险网、中民保险网、优保网等专门为各大险企代办保险业务,类似保险专营超市的专业中介代理模式出现。

(3)稳定成熟阶段。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2013年末,中国平安、阿里巴巴、腾讯“三马”联手设立国内第一个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以众安为首,中国人寿、太平洋、新华、太平、安邦、阳光、生命、前海等已开办或筹办独立电商公司,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进入成熟期,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

二、互联网保险基于PEST分析和通用矩阵分析的优劣特征

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受制于外部的宏观环境(PEST),如法律(Political)、经济(Economical)、社会文化(Social)、技术(Technological)和内部的通用矩阵分析。微观环境如市场增长率、占有率、信息安全、道德风险诸多因素的影响,既有独特优势也有其劣势,我国现行各方环境为其发展提供了有利基础,但也存在一些威胁,需要引起业界重视。

(一)基于内外部环境的互联网保险的优势分析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包括。

1.网购规模激增,为互联网保险提供了拓展平台

由下图可知,我国网民规模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网购用户也是日益上升,2006年我国网民规模为1.37亿户,2014年则达到6.49亿户,增长了5倍;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人,较2013年末增加5672万人。2014年网民的渗透率(即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为55.62%;而网购用户从0.30亿户增长至3.61亿户,增长了12倍;网购消费规模从2006年的258亿元骤增至28000亿元,扩大了108.5倍;手机在线支付的较2013年上升73.2%。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国人口红利在电子商务上的充分释放,“互联网+保险”的模式会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产品呈现形式;另一方面突出了目前网购替代线下购物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强力的需求支撑。

保险消费文化也在逐渐变化,下图是中国网民购买保险渠道占比,人们已习惯于“足不出户,乐享人生”的网购便捷模式,这也正是消费方式朝O2O的转变。虽然从个险营销员中

展业占比大,但是其份额逐年被互联网渠道所替代,目前通过互联网渠道已达28%(包括专业、兼业代理网站、第三方平台、官网、手机端的销售占比),并将持续扩增,互联网保险消费必将日渐常态化,人们将从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参与者。

2.依靠大数据精准定价,险企业务开展透明、高效

在技术方面,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让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大。依据大数据平台,可以充分收集顾客各方面的信息,通过客户理赔数据收集分析,可以作为精算基础,为该险种合理精准定价提供了前提和保障。依赖大数据,可以收集客户的性别、年龄、消费偏好,可以对客户进行细分,为其定制个性私人化的保险产品[2].同时互联网保险依靠高效便捷的电子商务渠道,使保险展业效率更高,各大险种和条款都可以按照需要随心选择,透

明度很高。由于从线下的保险营销提升到线上保险签售,大大节约了展业成本,数据显示传统保险销售中成本费用约占保费收入的33%,而互联网保险展业费用仅占10%左右。

3.“互联网+”混业经营明显,助推产品多样化

在市场增长率方面,随着“互联网+”的全面铺开,互联网与金融、工业、交通、医疗、教育、农业的结合,大大拓展了互联网电商平台,为互联网+保险的增长提供了源头活水。而且,随着“互联网+”的经营融合,混业趋势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方面,互联网保险与其混业明显。目前许多高收益理财险都是混业的结果。另外,依靠大数据还可以使综合金融大后台建设得到深化,与金融产品的相关性结合程度会大幅提升,品种会更丰富,这无形中扩大了互联网保险的市场空间,为互联网品种创新提供了来源,助推了保险产品多样化。

(二)基于内外部环境的互联网保险的劣势分析

1.技术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突出

在技术方面,由于互联保险在网上销售,依赖于互联网络技术和计算机硬件系统,而互联网是一个风险敞口的交易载体,其开放性会和计算机操作系统的漏洞会带来很多技术应用上的不兼容和风险放大,造成线上客户隐私信息保障难,合法权益易遭侵犯。在道德方面,互联网保险公司在承保时,由于互联网保险载体的虚拟化,承保相关的条件不需要当面问询,导致客户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承保的次健体标的风险就不可控;最后,在保险理赔过程中,电子材料造假难于查证,易给保险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可见,无论从保险消费者还是保险企业角度来看,互联网保险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更难防范。

2.不良竞争更加隐蔽多样,产品同质化风险高

在竞争结构方面,互联网保险在渠道上的创新,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更低成本的不正当竞争新形式。首先,因为互联网监管粗放,同行可以轻易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的官网,歪曲事实抹黑竞争对手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其次,由于互联网信息的可篡改性,存在着未经保监会的审批和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修改保单或发布新保单,乃至篡改已经生效的保单的可能性,很大程度上损害客户利益[3].由于这些手段成本低并且极其隐蔽不易被监管,同时在法律方面,互联网专业法律的缺位,导致不良的恶性竞争者难以被惩处。最后,由于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透明,为了获得好的业绩,同行大多会相继模仿畅销的互联网保险,造成产品同质化率非常高,也侵犯了初创者的相关权利。

三、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一)相关法律不健全,存在监管风险

目前在我国,法律严重滞后于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当前没有专门的互联网保险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保险业务及监管,只有部分涉及互联网保险的规定分散在《保险法》、《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电子签名法》、《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法律中。由此产生了诸如网络保险合同主体资格及身份的确认以及合同的订立和其效力问题;第三方中介平台法律规制问题,违规使用微博、微信、腾讯QQ等平台进行形式新颖的

“互联网+”时代下的保险发展特点与思考
篇三: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包括

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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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下的保险发展特点与思考 作者:王忠伟

来源:《经贸实践》2015年第06期

摘 要:互联网+为互联网保险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与空间,必然影响行业生产要素配置、生产效率提升等方面的变革。本文通过对互联网+概念与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前景的剖析,论述了未来互联网保险业在服务中心、交易终端、服务个性化及营销平台等这方面的转变。同时,本文也探讨了互联网+可能带来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发展

近年来,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端等发展起来的互联网行业风生水起,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并首次提出,要将互联网与其他行业的相结合,从而“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这种提法意味着我们正步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作用正渗透到我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同样给保险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互联网+”与保险业的结合就是我们常说的互联网保险。本文旨在分析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前景与思考。

一、“互联网+”的概念与影响

“互联网+”战略是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今年向人大提出的四个建议之一,马化腾解释说,“互联网+”战略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从本质上看,这场变革不仅是互联网与其他行业的简单相加,而是要推动传统行业换代升级,从而创造出一系列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兴产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在“互联网+”的全新概念下,我们对互联网的作用和影响也有了全新的认识,这种影响是全方位的,不仅是技术性的、渠道性的,而是机制性的、体制性的。

从生产方式看, “互联网+”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和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从而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从交易模式看,“互联网+”改变了社会传统商业模式,极大地增加了选择机会,减少了交易成本,使得交易和流通更加便利高效。从思维方式看,“互联网+”促进了新的生活方式的诞生,并带动和推进改革的全面深化。可以说,互联网正在重塑所有的传统行业,在传统行业与互联网行业的“生态融合”的大趋势下,销售渠道、产品设计、客户服务等均呈现了互联网化的变化,“互联网+”时代给传统行业带来了全新的机遇。

二、“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特点

互联网保险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篇四: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包括

互联网保险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6-05-25

摘要:互联网保险是电子商务在保险行业的延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文从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现状出发,对我国互联网保险中存在的产品设计不合理、保险双方信息不对称、操作风险大等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可以通过健全法律与监管体系、优化产品设计、减少信息不对称及防范操作风险等措施,提高互联网保险交易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并以此促进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信息不对称,操作风险,监管

一、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业务规模大幅增长

互联网保险作为保险业的一种创新,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趋势。根据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预测,至2020年前后,全球保险业务中将有近30%的商业险种和40%的个人险种交易通过互联网进行。2014年发布的保险“新国十条”中明确指出:“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同时,互联网成本低、覆盖面广等自然属性也决定了互联网保险将成为保险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头戏。

在上述因素的刺激下,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强劲,在业务规模方面呈现出增幅大、总量小的特征。根据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的四年间,我国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90家,年均增长达48%;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859亿元,四年间增幅达到2584%。与此同时,2014年我国互联网保险规模保费收入仅占行业规模保费收入的4%,与前几年相比有较大提高,但与国外互联网保险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相比(如美国该比例为30%以上),仍存在很大差距。

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包括。

(二)营销渠道不断拓宽

伴随我国电子商务的井喷式发展,我国互联网保险的营销渠道也不断拓宽,目前已基本形成官方网站、专业中介网站、兼业代理网站、第三方电子商务网站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网站五种渠道并存的格局。多种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并存既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已初步建立长期快速发展的市场基础,也意味着我国保险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互联网保险营销的主流模式则是线上线下“两手抓”,保险公司一方面力求提升传统保险业务份额,另一方面小心翼翼地寻求互联网保险的突破。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为节约管理成本、突破经营范围限制,而完全放弃传统保险的线下销售模式,专注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真正实现保险营销渠道的“革命”。

(三)险种有别于传统保险

互联网保险与传统保险的先天差异决定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适合在互联上销售。从目前互联网保险产品结构来看,主要呈现两个特点:

一是车险和意外险占比高。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在试水互联网保险时,出于市场影响力考虑,倾向于选择像车险和意外险这样的价格较低廉、客户认知度较高的险种。从客户角度看,车险和意外险属于刚性需求产品,客户会更愿意通过互联网购买,既达到保障的目的,又可以降低费用,一举两得。

二是理财险异军突起。寿险业务中,投连险、万能险等理财型产品成为互联网保险市场的新宠。与保障型寿险业务相比,理财险的交易方式与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等投资更为接近,也更容易被寻求资产增值的投资者所接受;而保障型寿险则由于保险期限长、保险责任复杂、售后服务要求高,使得客户不敢贸然在网上购买,从而业务份额较低。

(四)客户群体以网民为主

互联网保险是电子商务在保险领域的延伸,因此,网购群体是互联网保险的主要目标客户。尽管由于客户信息保密的原因,互联网保险的客户群体的真实构成情况我们无从得知,但是网民通过搜索引擎获取保险信息的统计数据是可得的,而且保险网民也恰恰是互联网保险的潜在客户群体,因此,这些数据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互联网保险的客户构成情况。根据

百度数据研究中心统计,近年来保险行业日均搜索指数大幅增长,网民对保险行业的关注度显著提高。

二、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品设计不合理

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不足与过度创新并存。首先,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主要由车险、意外险与理财型保险等构成,这几种保险产品均具备简单、灵活的特点,容易被网民所接受,但同时也存在出个性化缺失、同质化严重的事实,暴露出互联网保险创新不足的问题。其次,有些保险公司为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抢占市场份额,便利用各种节假日、社会热点事件等,推出所谓的创新险种,如“雾霾险”、“赏月险”、“喝高险”等。上述创新险种更多呈现出博彩与哗众取宠的成分,社会效应欠佳;另外,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而上述创新险种却以非经济损失为保险对象,与保险利益原则相悖。

互联网理财险存在预期收益率过高的问题。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理财型业务所占比重仅次于车险。为招揽客户,保险公司亮出了高收益这一绝招。网销理财险大多为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业务,有些理财险的保险期限甚至短到只有几天,而高企的预期收益率却迫使保险公司将更多的资产投入到回报率较高的长期投资项目中去,短期保险和长期投资的矛盾,导致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影响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另外,预期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某些保险公司吹嘘的高收益一旦最终未能实现,便沦为虚假承诺,导致保险公司诚信危机。

(二)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由保险人单方拟定,同时,保险合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保险条款中包含大量专业术语,如果客户不具备保险知识储备,就无法准确掌握保险合同的全部信息。因此,保险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互联网保险中,客户大部分通过网页介绍及客服在线服务方式了解保单的主要条款,如果网页介绍不清或客服人员解答不够全面、专业,就容易引起客户曲解、误解等问题。显然,互联网保险中,保险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突出。

被保险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样十分严重。首先,不同于传统保险业务的“填写投保单+审核”的核保模式,在互联网保险中,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只是凭借投保人的网上申报,其真实性无从考证,增加了投保人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其次,保险标的风险发生变化或者保险事故发生,按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及时将这些变化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旦被保险人诚信缺失,刻意隐瞒与欺诈,保险人就将面临道德风险。显然,互联网保险中保险双方沟通比传统保险更加困难,被保险人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也相应增加。

(三)操作风险大

操作风险主要是由内部欺诈、外部欺诈、人为失误、场所安全、业务中断及系统失灵等原因引起。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互联网保险的操作风险不容忽视。

互联网保险以网络为载体的,大部分业务流程,包括投保、审核、签单、缴费、赔付等都通过网络服务器完成。但以目前的互联网技术水平,仍不能保证网上保险交易活动的绝对安全,尤其是网上支付和客户信息加密问题是制约互联网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出现黑客入侵或服务器故障,就可能引起客户信息被盗取、篡改、资金被转移等后果,不但给交易双方带来损失,而且会对互联网保险的长期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同时,互联网保险主要是各个网络平台的客服人员和计算机系统完成交易,大批量的数据处理引起的失误、个别人员恶意行为等都会导致操作风险。例如,2009年携程网“假保单”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互联网保险操作风险案例。

三、完善与促进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与监管体系

健全法律体系。总体目标是使互联网保险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应将互联网保险的有关内容写入现有的保险法律法规,与保险业的发展趋势保持同步,从法律层面明确互联网保险的地位、功能、业务范围;根据互联网保险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从互联网保险的业务流程及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角度出发,确立合理、可行的业务规则和安排,针对违规运营制定相应的惩罚。

完善监管体系。有必要成立一个以互联网保险为监管对象的部门,将重心放在互联网保险网销平台及偿付能力的监管上;建立互联网保险的准入与退出机制,通过有条件发放牌照的方法,防止保险公司与各大电商一哄而上抢占互联网保险资源,同时对经营不善、违规经营且无法改变现状的互联网保险网销平台一律吊销其牌照,以维持互联网保险市场的良好秩序;另外,互联网保险也应按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以互联网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为基础,以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三根支柱为监管要素,明确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等监管指标要求,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优化产品设计

优化互联网保险产品设计主要从适度创新和合理估算预期收益率两个方面进行:

1、适度创新

发展互联网保险要坚持创新。互联网保险不能满足于复制传统保险业务,而应该致力于研发更多不同于传统保险的新式产品与服务。通过异质化的保险产品,给客户提供更多选择。同时,通过网络,专业的保险规划师根据客户的家庭结构、职业性质、兴趣偏好及收入支出状况等,为其设计出个性化的保险方案,充分满足客户的特别需求,在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理财需求激增的国情下,“定制保险”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互联网保险创新要适度。互联网保险创新不是“噱头”,更不是炒作,创新应以保险利益原则为基础,以保障经济利益为基本职能,在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互联网保险创新也不能是流于形式,光有空架子却无实质意义的创新。保险公司应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开发出更多与社会发展相适合的保险产品,并不断改进服务,杜绝“假大空”,将创新落到实处。

2、合理估算预期收益率

互联网理财型保险产品是互联网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精算过程中,预期收益率是非常重要的因素。简单来说,估算预期收益率的基本原则就是既要满足客户对高收益的追求,又要尽可能避免期限错配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在设计互联网理财险的过程中,应根据经验数据,测算理财险的平均保险期限值,并在此基础上对投资方式与期限做出合理选择,保证

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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