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起付标准

2009-01-25   来源:音乐课件

2016年北京医保新政策_北京最新医保政策
篇一:北京医保起付标准

  有不少的朋友现在都在关注着北京的医保最新政策,那么这最新的医保政策是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2016年北京医保新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6北京医保新政策

  问:北京社保2015年7月-2016年6月缴费基数

  答:应以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做为社保缴费基数,2015年度北京最低缴费基数养老失业 2585 工伤生育医疗3878

  问:商品户口办医保有何政策如以前一直没参加医保

  答:不需要补。城市户口可以买城镇居民医保,带身份证、户口本、寸照三张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120元每人。

  问:2016年新办城镇医保多久能用 答:初次参保人员,在交费后的次月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6年北京医保制度改革新政

  一医保患者门诊就医管理规定

  1门诊就医时,请出示“社保卡”、《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下面简称〈病历手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等证件,我挂号室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核查。参保人员应保证《病历手册》连续使用,因未持社保卡就医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违反规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门诊开药量执行急性病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者半月量;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以及恶性肿瘤,为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的同一类药品,不超过1月量。

  3在“社保卡”挂失、“社保卡”报修、单位欠费、异地安置、手工报销期间的情况下,按医保身份给予全费挂号,全额现金结算,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实行手工报销。对未持“社保卡”就医等个人原因造成违规的,医院给予按自费挂号交费。

  4“社保卡”补(换)期间,参保人员需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挂号按医保身份给予全费挂号,全额现金结算,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实行手工报销。

  5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类药品,但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医院就医时,可由家属代开药品,限连续开药三次,需持患者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及相关诊断证明。连续取药三次后的患者须到医院复诊。

  6医保患者所服用的药品未用完,提前开药不能超5天(自然日),我院双休日安排门诊,法定节日无门诊,春节、国庆长假期间将分别安排两天门诊。请患者按此项规定,自行调整开药时间。

  7持社保卡就医患者的药品处方必须当天交费,截止当日晚六点半,过时无效。如果当日交费前处方丢失,由医师负责重打当日处方。当日之后需取药,请重新挂号就诊。

  8医保患者可持本院经治医师开具的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但需加盖医院医保公章才能生效。

  9门诊医保患者需要行我院不具备的检查、检验、治疗等项目,不办理转诊手续,建议患者直接到个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诊。

  10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政策文件规定,使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时,凡检查治疗项目属于乙类及单项检查、治疗费用在200元以上的均需个人负担8%,部分检查、治疗费用需个人负担20%;检查、治疗项目中使用单项费用500元(含)以上的贵重医用材料,个人负担30%。凡医保报销范围内药品中注明“需个人部分负担”的药品,个人负担10%。

  11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医保患者的住院(含门诊特殊病记帐)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

  12最高支付限额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基金支付范围的“封顶线”。

  13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报销比例是,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1800元以上的,门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5%(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70岁以上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4职工(在职、退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老年人、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以后住院起付线为650元。

  15在职和退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16城镇居民(“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城镇无业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

  17老年人、无业居民的住院起付线均为1300元,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为650元。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第一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18老年人、无业、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住院累计支付最高数额调整为17万元。以自然年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计算。

  19城镇职工(在职、退休)的起付线、封顶线、门诊及住院报销比例详见下表:

  门诊

  住院

  20经北京市卫生局批准同意,我院撤销急诊医学科。对经我院诊治的患者在院外发生肿瘤急症时,我院按院内急诊工作规定给予相应处置。故我院急诊医药费用不能作为医保急诊费用报销,只能按医保门诊费用报销。

  21门诊特殊病患者退费操作流程:因门诊特殊病记帐费用与住院费用统一按住院支付比例结算,所以医保患者门诊特殊病记帐费用的退费流程与住院费用的退费流程完全一致,按时间顺序从后往前依次退费。

  二北京市医疗照顾人员持社保卡就医

  1医照人员就医时需出示“社保卡”、《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或市社保中心开具的【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为医照人员办理就医手续时,认真核验证件及“社保卡”。

  2医照人员住院及门诊持卡就医遵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持卡就医政策执行。对公疗医照人员的相关政策不变。

  3医照人员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按在职人员一家合同医院,退休人员一家合同一家就近和一家社区,离休人员一家合同两家就近一家社区,离休人员在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4医照人员转诊、转院及外购药品或为医照人员代开药品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5中央保健办发[2012]3号文件内容规定正副部级医疗待遇人员的药品费用全额报销(正副部级医疗待遇人员的报销药品是指经国务院药品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内使用的药品),但当超出药品说明书的使用范围及用法用量时仍须按自费处理。正副部级、院士医疗待遇人员住院床位费用按每人每天400元报销,司局级(特级教师、优诊、参事管员、高知):80元/床日/人,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收费。

  6医照人员按医疗保险规定需个人负担的内容是:个人负担10%、20%的检查治疗项目(京人社医发[2010]171号),个人负担30%的大于500元的材料费(京人社医发[2010]170号)。涉及我院的个人负担10%的诊疗项目没有、20%的诊疗项目只有一项:直线加速器适形调强放疗(IMRT)

  7离休干部的医保报销政策:离休干部个人负担10%、20%的检查治疗项目,不负担介入检查、治疗中使用的贵重医用材料及超过500元的贵重医用材料的个人负担部分。

  三医保特殊病种患者就医规定

2016年北京医保新政策_北京最新医保政策  1 政策

  ①适用人群:在职和退休、征地超转人员、老年人、学生儿童、无业居民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疗的患者,可以在本人选择的3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中医、专科及A类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的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办理特殊病种审批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其中包括在此期间治疗特殊疾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和治疗其它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审批后患者的首次住院或者门诊放化疗的时间作为特殊病的启动时间,360天内只记一次起付金。

  ②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的特殊病审批期限,以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在“社保卡”中的特殊病有效期为准,老年人、学生儿童、无业居民参保人员的审批期限最长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审批之日至医疗保险年度截止日(每年度的12月31日)

  2 流程

  ①需放疗或化疗的医保患者到我院医保接待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审批单》

  ②患者或家属填写个人申请,由医师负责填写医院意见

  ③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的《特殊病种审批单》到单位、户口所在地区、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

  ④参保人持审批后的《特殊病种审批单》及社保卡到医保接待室办理特殊病种的身份登记,如首次在门诊记帐启动,请患者直接在门诊二楼收费处记帐时作特殊病种的身份登记

  ⑤“特殊病种”启动的标准是:持盖章的《特殊病审批单》办理入院登记时,及首次放疗、化疗门诊记帐时,记帐药品不能到定点药店外购

  ⑥正在住院治疗的医保患者“特殊病种”到截止日期,需持“社保卡”到区县医保中心续办“特殊病种”审批手续

  四医保住院就医政策规定

  1住院治疗90天为一个结算期,超90天之后视为第二次住院。

  2因住院医疗费用结算3个工作日,“社保卡”、被留存在定点医院,请出院后需到我院或外院门诊就医的医保病人在离院时按以下具体步骤办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

  ①到出院处领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以下简称《临时就诊证明》,并由出院处工作人员填写内容盖章生效,此证明的有效期为出院后的3个工作日(出院当日不算在内),请医保病人注意截止时间。

2016年北京医保新政策相关文章:

2016年北京医保新政策
篇二:北京医保起付标准

  当我们生病住院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医保的重要性了,那么2016北京医保有什么政策需要我们了解呢?以下就是小编做的整理,希望对你们有用。

2016年北京医保新政策_北京最新医保政策   2016北京医保政策

  1、参保人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或)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报销后,由补充医疗保险按与用人单位合同约定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所述报销比例、免赔、限额等标准报销。

  2、根据与用人单位的合同约定,女员工符合国家、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费用(包括:普通住院费、检查费、手术费、接生费、药费等,其中自费药品、自费项目除外),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险和其它相关规定报销,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合计报销限额为8000元(合同另有约定报销限额的按约定办理)。

  3、根据与用人单位的合同约定,参保人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且具有中国国籍的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包括双胞胎或多胞胎), 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报销项目和上限额度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子女需在区县(二级)以上医院或公立儿童医院就医,参加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子女,住院医疗费用需经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结算完毕后再由补充医疗报销。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

  1、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

  2、补充医疗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如,门诊单位可以选择在社保报销以外在报销60%、或80%甚至可以选择90%等等,住院也一样,可以选择在申报报销以后再报销90%、95%等等,这而比例在投保时进行选择。

  北京医保报销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以下医疗费用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

  (1)门、急诊年度内累计超过1300 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中,退休人员个人负担 高于5% ,在职职工个人负担高于10%的部分,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

  (2)门、急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不再予以支付。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低于2元的门、急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2.住院医疗费用

  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中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高于5%,在职职工个人负担高于10%的部分,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高于3%的部分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个人负担低于3%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个人负担6%的部分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个人负担低于6%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急诊留观费用、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肾移植、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北京医保政策的常见问题

  (1)释疑大病保险基金钱打哪儿来?

  大病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建立大病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预计人均筹资标准为1000元,但是其中财政补贴已经达到了860元,大体一年会筹资8000多万元。市人力社保局介绍,医保基金的筹资财政今年的补贴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这部分钱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基金实施监督管理。

  大病保险基金结余时,转移至下一年度用于大病保险支出,累计结余达到当年应筹资额度的50%时,由市人力资源社保局会同财政局适当降低下一年度大病保险基金划拨比例。大病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可以从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补入,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予以解决。

  (2)该政策是否和民政医疗救助重复享受?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这个政策与民政医疗救助不能重复享受。据悉,民政医疗救助是针对困难群体参保后,在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医疗救助部分,医疗救助按照个人自付部分报销60%支付,门诊报销费用最高救助每人2000元,住院部分最高救助每人3万元,此外,9种重特大疾病史最高报销70%。此次出台城镇居民大病二次报销之后,这部分享受民政医疗救助的困难人群在享受完医疗救助后,如果自付部分还符合大病报销政策的,依然会按照大病政策报销。

  据悉,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做好本市的大病保险工作,在年度医疗救助工作截止后,应将上一年度本辖区社会救助对象、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95周岁及以上老人等民政对象享受医疗救助的信息,于每年2月10日前提供给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北京医保政策相关文章:

2016北京医疗保险政策
篇三:北京医保起付标准

  众所周知,社保中的五险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了解五险相关知识很重要。那么大家是否知道2016年北京医保政策有什么调整?以下就是小编做的整理,希望对你们有用。

  2016北京医疗保险政策:

  1、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将可以二次报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其中,包括报销比例以外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医疗费、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中乙类应先行负担的费用等六项。

  据统计,全市160万参保城镇居民将享受此项政策。今年是大病医保政策实施的第一年,2013年度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将按照2012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为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进行二次报销。5月底前报销费用将打入个人参保账户。预计本市2400多名大病患者将受益,再次报销约7000多万元。

  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同时,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本次出台的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是四大类人员,包括学生儿童、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残疾人等。

  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北京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已启动,每年4月报销费用将打入参保存折。去年大病患者5月底可拿报销费用。

  2、提醒需社区首诊、持卡就医

  市人力社保局特别提示参保居民,大病医保依据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报销,就医时请参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医,以确保就医报销数据完整,报销费用准确。同时,参保居民要坚持社区首诊制度,合理就医。在社保卡丢失补换期间,参保居民需留好就医单据,手工报销时,医疗费用也将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如参保居民需查询就医报销明细,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查询个人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3、北京医保政策相关问答

  (1)释疑大病保险基金钱打哪儿来?

  大病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建立大病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预计人均筹资标准为1000元,但是其中财政补贴已经达到了860元,大体一年会筹资8000多万元。市人力社保局介绍,医保基金的筹资财政今年的补贴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这部分钱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基金实施监督管理。

  大病保险基金结余时,转移至下一年度用于大病保险支出,累计结余达到当年应筹资额度的50%时,由市人力资源社保局会同财政局适当降低下一年度大病保险基金划拨比例。大病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可以从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补入,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予以解决。

  (2)该政策是否和民政医疗救助重复享受?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这个政策与民政医疗救助不能重复享受。据悉,民政医疗救助是针对困难群体参保后,在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医疗救助部分,医疗救助按照个人自付部分报销60%支付,门诊报销费用最高救助每人2000元,住院部分最高救助每人3万元,此外,9种重特大疾病史最高报销70%。此次出台城镇居民大病二次报销之后,这部分享受民政医疗救助的困难人群在享受完医疗救助后,如果自付部分还符合大病报销政策的,依然会按照大病政策报销。

  据悉,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做好本市的大病保险工作,在年度医疗救助工作截止后,应将上一年度本辖区社会救助对象、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95周岁及以上老人等民政对象享受医疗救助的信息,于每年2月10日前提供给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016医保报销:

  一、2016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二、2016年大病医疗保险比例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2016年北京医保新政策_北京最新医保政策

  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三、2016年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 参保人身份证;

  2) 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 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 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四、2016年大病医保报销年限

  恶性肿瘤的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最多两年,其中恶性肿瘤中草药治疗可享受5年。 2016年大病医保新政策变化

  对比往年,2016年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呢?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降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8万元。

  2. 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 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 提高到55%。

  3. 超限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

  4. 大额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6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50%报销。

  5. 儿童免费接种疫苗:满4周岁儿童免费接种第二剂次水痘疫苗。

 

医保相关文章:

2016年北京19家医保定点医院
篇四:北京医保起付标准

2016年北京19家医保定点医院(不需选择)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2016年北京医保新政策_北京最新医保政策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2016年北京社保新政策:基础养老金将适度提高
篇五:北京医保起付标准

2016年北京社保新政策:基础养老金将适度提高

8月30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从养老金、居家养老等方面,展现了北京养老事业的新蓝图。

基础养老金将适度提高

根据规划目标,到2020年,本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保持98%及以上,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逐年提高。同时,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也将得到完善,鼓励多缴多得。

物价涨,养老金涨不涨?规划明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增长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将合理调整,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水平。

同时,将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制度,大力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本市还将完善高龄津贴、高龄特困老年人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优先考虑失能、高龄、贫困、独居等困难老年群体特殊需要,逐步发展面向所有老年人的普惠性优待项目。

目前,本市65岁以上老人正在将老年人优待卡换成养老助残卡,明年60岁以上老人也将全部换卡,以后就要实现“今天退休,明天领卡”。今后,这张卡将增强社会福利、优待服务、消费优惠、记录消费痕迹等功能,智能分析老年人个性化养老需求,成为老年人专属“金卡”。 快法务作为一站式创业法律服务公司,整合了全国13大城市的优秀社保代理公司,并且秉承让企业服务更便捷的愿景,已为数万家企业提供服务,是您可以放心挑选社保代理公司的

放心平台,欢迎前来咨询。

2016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篇六:北京医保起付标准

2016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朝阳区

5151003 中国中医研究院望京医院 中医 三级乙 5151005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北京藏医院 中医 二级 5151001 北京市朝阳区中医医院 中医 二级甲

5151004 北京广慈中医药研究院广济中医医院 中医 一级 5151002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中医医院 中医 一级合格

515500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 专科 三级甲 5155002 北京市老年病医院 专科 二级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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