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

2022-08-13   来源:教学相关

篇一:大连金普

2018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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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新区教师力量需要,根据《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新区社会事业局属部分中小学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性质

  本次自主招聘人员性质为事业编制。招聘的具体时间、地点、岗位和计划等请于2017年12月7日后登陆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的学校就业网站查看。请考生提前下载并准备好本公告中的附件材料,以及报名所需其他证件资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7届和2018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并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的专业要求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8.2018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9.城市中小学、农村中学招聘全国重点及本地师范类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农村小学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其中取得国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参照国内设置的相关专业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同时进行的方法。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请各位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

  1.《2018年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提前在附件中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需出具《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4.本人简历一份(A4规格);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6.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和“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教师资格证明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7.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提前填写好个人信息,报名时不需上交,确定为考察人选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未携带就业协议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1、材料3(2018届提供)、材料6(研究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教师资格证明件)的原件,材料2、材料4、材料5、材料6(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材料7的复印件,全部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报名时携带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报名。

  (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入围人员形象气质、综合素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考察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时间初定2018年7月末至8月初,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同时对参加考察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审,确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合格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它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服务期限。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各类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各类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处0411-87694764;投诉举报电话: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411-65891506。

  五、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自主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在毕业时如未能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或者有不诚信行为的,不再作为拟聘用人选。

  附件1:《2018年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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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大连金普

2017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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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连金普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226人公告


  为满足金普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我中心受相关单位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为金普新区市场监督局等11个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含雇员),共招聘226名,具体需求计划见附件1。


  向应纪念馆、七顶山幼儿园、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所聘岗位及其余单位所聘岗位均为劳动合同制人员(含雇员)。


  招聘的社区文职警员及非社区文职警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管理指导下,从事社区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二、非社区文职警员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三、公安分局社区文职警员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8、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9、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10、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须在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2、户籍须在大连市行政范围内(包括市内四区、高新园区、金普新区、长兴岛、普兰店、瓦房店、庄河等隶属于大连市管辖的区、市、县)。;


  3、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kg),女性体重不低于40公斤(kg)。身体须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原则上不得招录。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80)×70%;女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70)×60%;


  4、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嗅觉正常;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原则上会讲普通话;


  5、无肢体功能障碍及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严重静脉曲张,无重度扁平足,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6、具有能够适应公安机关执勤夜间值宿工作及24小时轮班工作制度的履职能力。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曾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曾经因本人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直系血亲和本人曾经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有吸食毒品历史的;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8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大连市金州区实验小学,金州区斯大林路402号。


  报名要求:考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在招聘单位的岗位中选择一个,不准同时报考。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 资格审查


  金普新区市场监督局等11个招聘单位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金普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提前在附件中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


  4、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外语等级、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应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7、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要求


  领取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领取地点:大连市金州区实验小学,金州区斯大林路402号。


  领取要求: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携带代领人和报考人身份证原件。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两类岗位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8月29日晚上登录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参加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要求。


  5、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作为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7年8月29日晚20:00后登录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查询。


  2、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


  3、面试要求:面试参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笔试后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六、政审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大连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政审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经政审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用工与管理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岗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等。培训后,用工单位进行岗位分配。


  2、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我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将聘用人员退回至我中心,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相关工作规定对被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5、工资待遇按照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11-65891620、0411-65891506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1:《关于金普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


  附件2:《金普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代理中心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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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大连金普

2017年大连金州区人民法院等单位招聘公告(1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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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等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受用人单位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性质

  招聘岗位为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等5个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共招聘154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专科)学历报考。曾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曾经因本人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直系血亲和本人曾经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金普新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大连开发区学府大街 26号)。

  3.报名要求:考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在招聘单位的岗位中选择一个,不准同时报考。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金普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一式一份(提前在附件中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

  (4)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专科学历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证书认证资料。研究生学历的除需提供本科学历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研究生学历证书认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果为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5)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外语等级、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应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金州区法院等5个单位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要求

  领取时间:2017年 11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领取地点:金普新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大连开发区学府大街 26号)。

  领取要求: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携带代领人和报考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两类岗位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1月25日晚9点之后登录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参加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要求。

  5.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作为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7年11月25日晚9点之后登录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查询。

  2.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

  3.面试要求:面试参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笔试后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五、政审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大连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政审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经政审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用工与管理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岗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等。培训后,用工单位进行岗位分配。

  2.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我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将聘用人员退回至我中心,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相关工作规定对被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5.工资待遇按照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八、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1.《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

  2.《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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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大连金普

大连落户新政策

  以下是编辑为您整理的大连落户新政策,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大连落户新政策】

  7月1日以后,外来人员在大连市申领居住证,主要有四项变化:

  一、申领条件更明确

  外来人员申领居住证,需先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并在大连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目前持有居住证在大连市有固定住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人员可以继续办理居住证:

  ①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换领居住证的;

  ②与用工位签订1年以上合法有效劳动人事合同的,并单位给予缴纳社会保险的;

  ③在大连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

  ④在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的;

  ⑤能够提供随迁子女在大连市全日制中、小学连续就读证明的;

  ⑥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实际经营地址的。

  ⑦对没有实际居住的外来人员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办理居住证。

  二、暂住登记严格规范

  外来人员申报暂住登记,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申领居住证的基础。外来人员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居住地公安(边防)派出所、中心警务室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社区民警或文职警员、流动人口专管员将深入暂住地面见本人严格审查核实身份信息后,填写《暂住登记单》进行暂住登记,外来人员实际居住半年后可凭《暂住登记回执单》申领居住证。

  三、居住证便利多

  居住证持有人除继续享有大连市2009年公布实施的《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06号令)赋予的11项权益或待遇外,还有以下便利:

  ①在公安机关凭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在居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办证权利。

  ②在交通管理部门持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材料可以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驾驶证业务。

  ③满足相关部门条件后可以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在大连市享受保障性租房补贴及申请公租房。大连金普。

  四、在户籍制度改革中更重要

  按照《条例》规定,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大连市正本着优化人口结构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结合流动人口规模总量、层次结构、发展趋势等实际,稳妥推进积分落户户籍制度改革,积极研究出台《大连市积分落户办法》。

  办理居住证需要这些手续及资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证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大连主城区金普新区将积分落户

  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大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截至2015年底,大连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71.2%,居辽宁省和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前列。根据该规划,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5%,努力实现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或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主城区和金普新区推进实施积分制落户

  居住证持有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依据相关规定选择落户主城区和金普新区。

  其他区域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大连市拥有合法稳定职业,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为相关城镇户籍。

  全面放开区

  全面放开区指由长兴岛经济区、瓦房店市组成的渤海区域,由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长海县组成的黄海区域及普兰店区。在全面放开区,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大连市拥有合法稳定职业,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为本市城镇户籍。

  建立递进式的居住证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优先推动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和现有居住在大连多年的存量外地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把流动人口的居住证权益待遇分为基本公共服务和较高层次权益两类,居住证持有人均可享受居住证附加的基本公共服务。

大连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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