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官网

2018-12-09   来源:经部

关于开展2010年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
篇一: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官网

2013年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

联合年检操作说明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仍然采用网上申报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应先到外经部门参检,凭在外经部门领取的《联合年检备案审查表》,再到其他年检部门参检。各部门的年检要求和企业的参检办法如下:

A、外经部门的年检

(一)外经年检审核部门

各镇街企业的年检由当地外经部门负责审核,市属企业的年检由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科负责审核,松山湖的企业由松山湖经发局负责审核,虎门港的企业由虎门港企业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生态园的企业由生态园经发局负责审核。以上年检审核部门统称为外经年检部门。

(二)企业年检的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网上联合年检”系统申报参检,备齐所需文件资料交外经年检部门受理,领取《联合年检备案审查表》。为方便企业参检,统计部门的资料由外经年检部门盖印代收。具体参检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年检系统

企业上网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2013)》系统(网址:“用户登录”方式有以下两种选择:

1、“移动证书登录”方式,此方式适用于企业已有电子证书(即

USB KEY),且电子证书能正常使用的企业。

2、“普通登录”方式,此方式适用于不能使用“移动证书”登录或首次使用网上年检系统的企业用户。如企业忘记登录密码,可提供有效的企业证明资料与外经年检部门联系。首次使用网上年检系统的企业,按系统的提示信息注册,如系统提示无企业信息,可联系市外经贸局为企业添加注册资料。

企业登陆年检系统后,须选定各自的外经年检部门作为企业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外经年检部门担当“会计师事务所”角色,负责为企业核查网上年检数据(市属企业则应选择“东莞市属企业主管部门”为企业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步:网上填报年检报表

企业须按要求在系统准确、完整填报有关的年检报表数据。要了解有关数据填报要求,可参考系统的 “年检报告书说明文档”。

第三步:网上报送会计师事务所

报表填写完毕后,将数据发送至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用户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指定企业所属外经年检部门)。

第四部:报送年检资料交外经年检部门现场办理年检

企业在网上报送年检资料到“会计师事务所”后,在系统打印出年检报告书,连同年检所需其他资料,交外经年检部门现场受理,由外经年检部门负责为企业核查网上年检数据,同时为企业办理外经部门的年检,签发《联合年检备案审查表》。

第五步:网上报送市外经贸局

企业登录系统,接收“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检数据核查意见。核查通过的,点击 “确认上报”按钮,上报市外经贸局;如报表填写有误,则按提示信息作相应的处理。

第六步:网上接收审核结果

年检报表上报成功后,企业在系统查看市外经贸局的审核结果。审核意见为“通过”的,则完成外经部门的网上年检工作;审核意见为“返回修改”的,企业应按提示信息作相应的修改,然后重新上报。

第七步:到外经年检部门领取批准证书(副本2)

企业在年检系统接收到外经贸局“年检通过”的审核意见后,须提交各年检部门已通过盖印的《联合年检备案审查表》和已盖工商年检通过印戳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外经年检部门领回已加盖“2012年联检通过”印章的“批准证书副本2”。

(三)参检企业需提供的年检资料

1、由网上年检系统打印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2、工商部门已盖2011年度年检印戳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12年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复印件(2012年新成立企业未验资的需提供书面说明)

4、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12年新成立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书面说明)

以上四项所提供的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

5、“批准证书副本2”原件(此件由外经年检部门在年检期间保存)

6、外经年检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外经年检部门查询电话

大朗:82816128

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科):22995393、22995396

市外经贸局网址:

B、工商部门的年检

外商企业登陆东莞红盾信息网,可自愿进行全程无纸化年检;亦可先网上预审,待网上预审通过后,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连同年检所需资料,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通过后加盖年检印戳。

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2、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副本复印件;

4、中方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法人股东上一年度已年检执照复印件;外方股东为香港企业的,须提交有效期内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公司登记前臵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公司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验资报告(仅限实际出资与营业执照登记的实收资本不一致的外资企业提交);

8、公司有分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工商年检部门及查询电话:

大朗工商分局 82228608

C、外汇管理部门的年检

(一)年检方式

为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参检手续,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倡“谁审计、谁报送”的年检方式,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为企业办理2012年度审计时,应增加为企业审核外汇年检信息并向外汇局报送的事项;企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地协助企业申报年检信息。

(二)年检内容

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信息包括:

1、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 2、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由企业填写、注册会计师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官网。

3、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

4、2012年度利润表;

5、2012年度审核报告;

6、2012年度外方权益确认审核报告;

7、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

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外汇名录变更表
篇二: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官网

附件3

名录变更申请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本公司已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因名录信息发生变更,现提交以下申请资料,请予以变更。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无讹。

 《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交此项)  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填写下面表格时,※为必填项,■为变更选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外汇管理局办外债登记证、开外债账户操作指引
篇三: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官网

办理外债业务操作指引

一、外债签约即时逐笔登记

(一)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的情况

外债借款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企业需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以现汇借入的外债资金必需汇入经外汇局核准开立的外债专户,因此,企业可同时申请办理外债账户开立手续(见3.9.1 外债专用账户的开立)。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三)相关规定

1、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前提条件:第一,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及境外机构及个人担保履约额之和不得超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总额与其注册资本的差额;第二,注册资本需按照批文规定按期足额到位。

2、外债借款合同需包括当事各方、借债金额、币别、期限、利率、外债资金的用途及还款计划、借款合同适用法律等。借款合同如为外文的,应提交主要条款的中文译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以及在外债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办理提款登记的需先移交外汇检查科处罚,企业将会因此延迟使用该笔外债资金。

4、在办完外债签约登记手续后,由债务人申请开立外债账户,现汇形式的外债资金必需进入外债专户,一笔外债登记对应一个外债专户。

5、办理外债登记后,超过借款合同规定的首次提款日3个月内未提款,外债登记证将自动失效(如借款合同未规定首次提款日,则以签约登记日为首次提款日计算)。企业应将外债登记证、《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及《境内机构外债变动情况反馈表》缴交外汇局注销;遗失外债登记凭证(外债登记证、外债签约情况表、外债反馈表)的债务人应当在全国性报纸刊登遗失申明后方可补办登记凭证。

6、外债资金结汇必需符合借款合同规定用途,短期外债是指1年(含)期以内的对外借款,不得用于长期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其它不正当用途,外债资金不得结汇偿还人民币债务。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局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9、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债登记另有规定,本指引不适用。

2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官网。

(四)业务流程图

3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

注:一张表格申请一项业务

办理外债登记申请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兹有我东莞XXX有限公司,投资总额500万美元,注册资本350万美元,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差额150万美元。我公司注册资本已投入350万美元,已按批文出资。

我公司已与(香港)XXXX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20万美元、期限24个月的外债合同。本次申请登记的外债到位后,我公司短期外债余额为 0万美元,中长期发生额为120万美元,境外机构和个人担保履约额(按债务人实际对外负债余额计算) 0万美元,三者之和未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现就该签订的外债向你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请予核准。 附:我公司外债情况如下表: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官网。

我公司郑重承诺,上述申请事项及附件所列说明材料属实;若有虚假行为,我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相关责任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公章)

200 年 月 日

5

外汇管理局苏州支局内设机构、职能及电话
篇四: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官网

外汇管理局苏州支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部门职责:办公室组织协调本行日常办公,组织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有关法律事务、文秘、信息综合、外事、档案、保密、新闻报导等工作。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党委会,承办党委日常事务工作,督办党委重要事项。

部门负责人:徐亚荭

联系电话:68253570

二、货币信贷管理科

部门职责:各项辖区内货币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的管理;负责与辖内金融监管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根据有关规定,参与防范和化解辖内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部门负责人:严怀林

联系电话:68086040

三、调查统计科

负责辖区经济金融信息的统计、分析,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负责信贷征信管理及有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向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部门负责人:朱伟

联系电话:68250063

四、会计财务科

负责辖区银行会计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承担本级和所辖各市支行的财务管理;负责支付结算、银行账户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负责会计核算和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维护支付清算秩序;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及反洗钱工作。

部门负责人:郑文清

联系电话:68250901

五、科技科

负责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建设和管理,承办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部门负责人:蒋昊

联系电话:68253119

六、货币金银科

负责辖内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发行库管理和反假人民币工作。

部门负责人:陈余标

联系电话:68250912

七、国库科

负责经理本级国库、组织管理辖内各级国库业务,监督管理代理行国库业务。

部门负责人:朱丽彬

联系电话:68250631

八、内审科

负责辖区人民银行内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及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

部门负责人:吕大方

联系电话:68251047

九、人事科(组织部)

人事科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民银行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保险统筹、培训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张军阳

联系电话:68250423

十、资本项目管理科

负责辖区外资、外债管理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

具体办事员电话:68253095(外汇登记)68315712(姜晗)

部门负责人:潘琦 电话:68058417

十一、经常项目科

负责辖区内进出口核销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金德柱

联系电话:68078399,68253150,68315342,13862501890(张小姐)

十二、国际收支科

负责辖区内国际收支统计和外汇清算等外汇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姚剑敏

联系电话:68312759

十三、事后监督中心

对我中心支行会计、发行、国库、外汇等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部门负责人:陆晓春

联系电话:68312037

十四、保卫科

负责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本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部门负责人:盛伟仁

联系电话:68250642

十五、纪委监察室

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部门负责人:李红

联系电话:68250029

十六、宣传群工部

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宣传、工会、共青团、群众和机关党委工作。工会、共青团按据各自的章程摄制。设宣传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4个机构,对外统称宣传群工部。

部门负责人:王言玉

联系电话:68253053

十七、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本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

部门负责人:杨洪庚

联系电话:6825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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