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2020-08-04   来源:自荐信

关于正式启用网络平台的通知
篇一:兰州交通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关于正式启用“兰州交通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网络教学是教学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必要条件。为了做好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学校于今年年初引进了由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开发的“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目前,我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的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实现了和本科教务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希望师生能积极利用平台开展教学互动,进行自主学习和交流。为了做好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现决定向全体师生开通“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系统已上线运行,下学期正式启用。

2、点击学校主页“网教平台”登录访问。教师登录用户名为网上办公系统8位人事职工号,密码是教务系统6位用户名;学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均为本人学号。为安全起见,初次登录的师生,请及时修改密码;若有错误,请于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联系。

3、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按照“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教师用户简明操作指南”尽快完善个人信息;各系、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上传课程介绍、课程大纲(必须与上交课程大纲合订本内容相同)等建设内容,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检查建设情况。

4、敬请各位教师及时将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向教务处反馈,以便今后不断更新和完善。

联系电话:38031。联系邮箱:jxzlglk@mail.lzjtu.cn。

兰州交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篇二:兰州交通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兰州交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二〇〇三年七月制订,二〇〇五年八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第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细则第二条所列情况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我国宪法和学校纪律,品行端正;完成本科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予以毕业;其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四舍五入取整)低于65分。

必修课程考核成绩?课程学分? 累计平均学分绩=教学计划规定必修课程总学分

注:(1)必修课程考核成绩按其在校期间最高修读成绩计算;

(2)选修课、辅修专业课、体育课、公益劳动、军训、创新教育活动、社会调查及社会实践不参加累计平均学分绩计算。兰州交通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3.曾作结业处理的学生。

4.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未达到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指定分数线者或英语专业学生未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者。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者;在全国大学生知识与能力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不受第二条第1款限制。

第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如见义勇为等而受到地(厅)级以上政府部门嘉奖、表彰,不受第二条第2款限制。

- 1 -

第五条 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程序。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对应届毕业本科生逐个审核,提出本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者名单,由教务处复核,经学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证的学生,修读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取得规定学分,可授予双学位。

第七条 本细则自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之日起实行,且适用于2003级及以后各级普通本科生。

第八条 本细则由学校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教务处组织具体实施。

- 2 -

兰州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篇三:兰州交通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兰州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①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16年3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兰州交通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②带▲号的专业为博士学位授予学科 ③带◆号的为专业学位兰州交通大学教务系统入口。兰州交通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兰州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办法
篇四:兰州交通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关于2013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请安排2013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的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兰州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兰州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兰州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课程学分成绩确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查询、下载。

2.办理时间

7月14日至7月21日(7月21日后将不再办理)。

3.办理流程

(1)学生填写申请表;

(2)转出学院审核学生成绩,并签署转出学院意见;

(3)转出学院收齐本学院需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表,然后统一到转 入学院盖章,最后由转入学院于7月23日前将申请表统一交至教务处综合科。

4.请各学院务必通知相关学生,以免错过申请及报批时间。

教务处综合科

2014年6月27日

兰州交通大学教务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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