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六亲九族

2003-12-26   来源:评语 寄语

本宗九族五服略图
篇一:五服六亲九族

本宗九族五服略图

五服与九族
篇二:五服六亲九族

五服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榱(cui)、齐榱、大功、小功、缌(si)麻。

一、斩衰

丧服名。衷通“缞”。“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衷。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二、齐衰

丧服名。齐,下衣的边。衰通“缞”。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衷三年。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曰齐衰不杖期,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为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三、大功

亦称“大红”。丧服名。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

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记.孝文帝本纪》:“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裴骃集解:“服虔曰:„当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礼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为众子妇,为女之出嫁者;祖为众孙;为兄弟之子妇......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清史搞.礼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茧布缘屦。”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四、小功

亦称“上红”。丧服名。是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粗熟麻布制成。服期五年月。清代,凡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从兄弟、未嫁再从姊妹,又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仪礼.丧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从祖父母报;人祖昆弟;从父姊妹篇,孙嫡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嫡人者。”《新唐书.礼乐志十》:“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叔父之下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从兄弟姊妹长殇,为庶孙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出嫁姑为侄之长殇,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五服六亲九族。

五、缌麻

丧服名,是次于“小功”的丧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出五服五服六亲九族。

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

『相关解释』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传:“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

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九族

“九族”一说的出现,与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封建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灭“九族”,即“株连九族”。随着时代的变迁,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

“九族”是指亲属。但“九族”所指,诸说不同。

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九族中祖孙各代的叫法:

鼻祖

远祖

太祖

烈祖 六世 六世亲属竭矣

天祖 五世 袒免 五世袒免,杀同姓也

高祖 一代 一服 四世 缌亲 四世而缌,服之穷也

曾祖 二代 二服 三世 小功亲

祖 三代 三服 二世 大功亲

父 四代 四服 一世 衰亲

己 五代 五服 己

子 六代

孙 七代

曾孙 八代

玄孙 九代

来孙

坤孙五服六亲九族。

云孙

仍孙

耳孙

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

五服六亲九族。

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

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具体请参见“大宗图”,“小宗图”,“本宗九族正服之图”,“妻为夫族服图”,“妾为家长族服之图”,“出嫁女为本宗降服之图”,“妻亲服图”,“外亲服图”,“八母服图”,

九族五服图

九族中,纵向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始、祖始、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

九族五服图
篇三:五服六亲九族

九族五服图 出五服 六世祖 出五服 叔伯高祖 四服 高祖 出五服 高祖姑 出五服 堂曾祖 四服 叔伯祖 三服 曾祖 四服 曾祖姑 出五服 堂曾祖姑 出五服 从爷 四服 堂爷 三服 叔伯爷 二服 祖爷 三服 祖姑 四服 堂祖姑 出五服 从祖姑 出五服 族伯叔 四服 从伯叔 三服 堂伯叔 二服 亲伯叔 一服 父亲 二服 姑姑 三服 堂姑 四服 从姑 出五服 族姑 六服 兄弟 五服 族兄弟 四服 从兄弟 三服 堂兄弟 二服 兄弟 一服 自身 二服 姐妹 三服 堂姐妹 四服 从姐妹 五服 族姐妹 六服 姐妹 出五服 族侄 四服 从侄 三服 堂侄 二服 亲侄 一服 女儿 二服 孙子 孙女 三服 曾孙 曾孙女 四服 玄孙 玄孙女 出五服 六世孙 二服 侄女 三服 堂侄女 四服 从侄女 出五服 族侄女 出五服 从孙子 四服 堂孙子 三服 叔伯孙子 三服 叔伯孙女 四服 叔伯增孙 女 出五服 叔伯玄孙 女 四服 堂孙女 出五服 从孙女 出五服 堂曾孙 四服 叔伯曾孙 出五服 堂曾孙女 出五服 叔伯玄孙

九族五服图
篇四:五服六亲九族

九族五服图·简明

九族五服图
篇五:五服六亲九族

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

斩衰(汉语拼音:Cuī),通‚缞‛。五服中最重的丧服。凡丧服上衣叫衰(披在胸前),下衣叫裳。衰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做的,衣旁和下边不缝边,所以叫做斩衰,斩就是不缝缉的意思。子为父、父为长子都是斩衰(注: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也是斩衰。),妻妾为夫、未嫁的女子为父,除服斩衰外还有丧髻,这叫‚髽(汉语拼音:zhuā)衰‛。斩衰都是三年丧(实际上是两周年,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1]。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

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齐衰(汉语拼音:Zī Cuī)次于斩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因为缝边整齐,所以叫做齐衰。《仪礼〃丧服》篇载齐衰分为四等:

齐衰三年,这是父卒为母、母为长子的丧服;

齐衰一年,用杖(丧礼中所执的),这叫‚杖期‛,这是父在为母、夫为妻的丧服;

齐衰一年,不用杖,这叫‚不杖期‛,这是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的丧服,已嫁的女子为父母,媳妇为舅姑(公婆)、孙和孙女为祖父母也是不杖期;

齐衰三月,这是为曾祖父母的丧服[2]。

西晋李密所著陈情表中,‚外无期功强近之亲‛里的‚期‛指的就是齐衰。唐代,父在父卒皆为母服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衰三年。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曰齐衰不杖期,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为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

大功亦称‚大红‛,次于齐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比齐衰精细些。功,指织布的工作。大功是九个月的丧服,男子为出嫁的姊妹和姑母、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都是大功,女子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为自己的兄弟也是大功[3]。《史记〃孝文帝本纪》:‚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裴骃集解:‚服虔曰:‘当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礼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为众子妇,为女之出嫁者;祖为众孙;为兄弟之子妇……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清史稿〃礼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茧布缘屦。‛

小功亦称‚小红‛,又次于大功,小功服比大功服更精细,是五个月的丧服。男子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从祖父(堂伯、堂叔)、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从祖晜弟(再从兄弟)、从父姊妹(堂姊妹)、外祖父母都是小功,女子为丈夫的姑母姊妹,为娣妇姒妇也是小功[4]。《仪礼〃丧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从祖父母报;人祖昆弟;从父姊妹篇,孙嫡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嫡人者。‛《新唐书〃礼乐志十》:‚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叔父之下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从兄弟姊妹长殇,为庶孙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出嫁姑为侄之长殇,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陈情表中,‚外无期功

强近之亲‛里的‚功‛指的就是大功和小功。

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比小功服更精细,丧期是三个月。男子为族曾祖父,族曾祖母,族祖父,族祖母,族父,族母,族兄弟,为外孙(女之子),外甥,婿,妻之父母,舅父等都是缌麻

[5]。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九族五服图及外亲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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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六亲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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